現在的房價普遍都很高,尤其是在都市內,很多人想買房卻都被可怕的房價給阻擋,不知道該怎麼去面對高房價,不過也是有人會直接花上億元直接購置土地,當然這樣的大手筆也會讓很多人感到好奇,購買土地的人就究竟是誰,有媒體就發現這樣的一個土地者購買者,他曾經是一個富商的好友,因為那位大富商在過世後,不僅妻子已經過世,同時也膝下無子,也沒有其他親戚,因此便將數十億元的資產都給了這位他,而他也在繼承這一大筆遺產後持續在商業界努力。
這樣的境遇應該讓不少人感到羨慕,能從好友那裡繼承數十億的資產,真的是很難以想像,不過也有人好奇這樣的情況真的可能發生嗎?假如自己以後也想要將資產都送給好友繼承也是可以的嗎?
其實這樣的情況的確是有可能的,不過需要符合幾個前提,首先,那位富商在過世時,妻子早已過世,他也沒有任何的子女,依據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遺產繼承的順位分別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最後才是祖父母,因此若是沒有任何的子孫,那麼就等於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這順位的繼承人,此外,富商也沒有其他親戚,那麼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的繼承順位也等於沒有人;再來,就是要看配偶的部分,民法中也有規定配偶是可以去跟上述遺產繼承人分配遺產的,而富商的配偶比他還早過世,那麼就表示在配偶這項也不會有人可以繼承。
既然法定的遺產繼承人都沒有了,再來就是要考量富商是不是有留下任何的遺囑來決定遺產的去向,而開頭的案例中,富商是讓好友全數繼承留下的遺產,而好友也有順利繼承,可見富商確實是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的,不過就算有留下有效的遺囑,還是要注意另一件事情,那就是被繼承人在生前是否有債務,假如有債務尚未償還,那麼債權人就有權要求先清償,剩餘的財產才會依照遺囑內容來進行遺贈。
或許這樣的情況很少見,不過社會上倒是有不少類似的情況,例如父母不想讓子女繼承遺產,因此先透過遺囑表示要將遺產全數捐贈出去,然而,這樣的內容其實是不太行的,因為既然有繼承權人的存在,那麼就必須保障他們的權利,因此,在按照遺囑內容執行前,繼承權人都是可以主張自己的特留分,在分配完特留分後,才能依照遺囑內容去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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