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簽約旅行社
勿至縣外(東勢林場除外)的景點。
彰化縣老人福利
5.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補助
彰化縣補助65歲以上老人裝置全口活動假牙,113年自3月1日起至9月30日受理,請持身份證及印章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一、申請資格
(一)年滿65歲以上老人。
(二)設籍本縣滿三年以上,且實施期間仍設籍本縣者。
(三)符合上述資格者,經牙科醫師評估需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者。
(四)裝置態樣包含全口活動假牙(上顎及下顎健康牙齒各存3顆(含)以內)或單上顎全口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存3顆(含)以內)或單下顎全口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存3顆(含)以內)。
(五)同一部位補助,每人終身以一次為限。
彰化縣老人福利
6.敬老眼鏡
補助對象:設籍本縣年滿65歲(原住民55歲)以上老人,且實施期間仍設籍本縣者,經驗光師(生)評估有需求者,每人終身補助一次為限。
申辦配鏡期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申辦作業流程:申請人應持身分證向與本府簽訂之契約眼鏡公司(行)進行驗光及配置敬老眼鏡。
彰化縣老人福利
7.113年度重陽敬老禮金
一、發放對象及資格:
以本府戶役政系統轉檔列印提供之名冊為準。
(一)一般戶:
以113年1月1日(含)前即設籍本縣且直到重陽當月前均未遷出本縣者,年滿65歲長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
(二)福利身分戶:
以113年1月1日(含)前即設籍本縣且直到重陽當月前已核定資格並均未遷出本縣者,年滿65歲以上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且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本縣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或領有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含長照1.5倍安置者)。
二、發放金額:
(一)一般戶:年滿65歲至99歲長者(民國14年至民國48年出生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民國49年至民國58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1000元。
(二)福利身分戶:年滿65歲至79歲長者(民國34年至民國48年出生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民國49年至民國58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3000元,年滿80歲至89歲長者(民國24年至民國33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6000元,年滿90歲至99歲(民國14至民國23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9000元。
(三)百歲人瑞(民國13年前出生者),每位長輩發放新台幣1萬元整,由本府自行發放。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文/江庭榛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