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影展》男孩童年目睹「母親出軌」從此厭女!這部戒嚴時代國片揭開已婚女子禁忌情慾,最後結局令人唏噓

2024-11-1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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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三十歲》電影劇照(圖/金馬執委會提供)
李湘飾演曾經出軌,晚年知錯悔改的母親。《母親三十歲》電影劇照(圖/金馬執委會提供)

新聞局派人到戲院反覆琢磨電影意涵:「缺德的母親,終於在片尾得到懲罰」

筆者實際觀影時,觀察到電影中的親密戲僅約不到3秒,限縮在極小的窗景裡,重複地閃現在主角的回憶中,要說電影裡的視覺衝擊畫面,情夫對母親施暴的片段,都比這段親密戲更長。煽情性被刻意降低,親情倫理才是本片的焦點。近年國家檔案的開放,提供我們窺探過往電影公司和新聞局來往攻防的管道,以下就目前能調閱到的檔案進行探討。

根據《母親三十歲》電影檢查申請書,電影的出品時間為民國1973年8月23日,在上映前需提交本事6份,詳述電影劇情大綱,和各個橋段的畫面內容,並附有修改意見欄。

值得注意的是,5月底的「修剪部分欄」提及「男女床上赤裸擁抱鏡頭」三段四個鏡頭,都予以刪除,並附註片中絕無裸露猥褻鏡頭。8月份的「修剪部分欄」則寫上「無修剪」等字樣,已無映演上的大礙。《母親三十歲》有沒有畫面遭到剪除?由於無法取得當時的電影膠卷,目前已不可考,但是可以從中看出「裸露元素」是審查單位最在意的焦點。(註1)

新聞局在9月中旬的一份報告中,提到了局方的觀影感想:檢查人員報告指出,電影是在描述一位失德母親的故事,她也在結尾得到了「應得的懲罰」,有著警告身為人母者「不能失德於社會」的教育意義。而為了慎重起見,新聞局又再一次派人前往戲院訪查,分析出電影的確有上述的意義,只是「表達方式尚不明顯」。審察單位似乎非常關心電影的警告意義能否被宣揚。

在報告中,新聞局並沒有提到一個「缺德」的媽媽該是什麼樣子、電影「是否有教育意義」也見仁見智,要靠訪查人員的主觀感受來認定,不過我們可以推敲得出,選擇《母親三十歲》的原著作為翻拍文本是非常安全的決定。因為在原著小說裡,「梅英」不僅被大兒子冷落、遭到情夫痛打,還養出一個沒出息的小兒子,最終死於車禍,這樣的結尾貼合上述電檢報告裡「角色獲得懲罰」的條件,再透過人物的對話,來宣揚家庭倫理教條。

《母親三十歲》電影原著書籍《雪地上的星星》(資料照/陳乃慈攝)
《母親三十歲》電影原著短篇小說集《雪地上的星星》(資料照/陳乃慈攝)

青茂:「她和別人好,一個軍人,天天在一起。把爸爸一個人丟在家裡。」


她一下子蒙住他的嘴:「噓,不許亂說。」

導演安排了許多窺視鏡頭,例如清茂透過窗欄偷窺母親出軌的情慾場景、他乘坐三輪車與吳伯母傾吐母親外遇的秘密時,不時望向三輪車伕的背影,深怕家醜被人偷聽、甚至是瞥見母親在廚房被賢妻良母訓誡「好媽媽教條」的畫面...我們也宛如一個被迫長大的男孩般,處於嚴格審視女性道德的環境裡,逐漸由愛生恨,形塑出厭女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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