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影展》男孩童年目睹「母親出軌」從此厭女!經典國片在戒嚴時代揭開已婚女子禁忌情慾,最後結局令人唏噓

2024-11-1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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庹宗華飾演的男孩目睹母親出軌...《母親三十歲》電影劇照(圖/金馬執委會提供)

庹宗華飾演的男孩目睹母親出軌...《母親三十歲》電影劇照(圖/金馬執委會提供)

華語電影中,總是不乏對家庭親情的描寫,在儒家文化尊老愛幼的背景下,家庭倫理片已成為重要的電影類型。看似在宣揚孝道倫理,1973年上映的國片《母親三十歲》卻是一部難以定義的作品。片頭男孩在台北巷弄跟蹤母親,撞見母親與陌生男子裸身偷歡的畫面,在現今看來仍然非常大膽。今(2024)年「金馬影展」重映修復版《母親三十歲》,電影以受盡世人唾棄女性的一生,去訴說母職角色的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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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母親應該是什麼樣子?華人理想母親的形象,經常是穩重持家、以身作則教養子女,過往女性鮮少有機會外出就職的年代,教養子女是她們一輩子的「業績」,在社會期待底下,母親私我的慾望和人生追求,就成為難以對外訴說的事情。

戒嚴時代的「壞女人故事」如何安全躍上大銀幕?

《母親三十歲》由大眾電影公司出品,改編自旅美華人作家於梨華的短篇小說《母與子》,故事從小男孩「青茂」的視角出發,去觀看母親出軌後所受到的道德譴責,觀眾彷彿透過龐大父系社會的雙眼,審視母親「梅英」的言行舉止。梅英結婚得早,育有3名子女,她在30歲時忍受不了寂寞出軌,氣死長年生病的丈夫、又在丈夫死後顧著和情夫出外遊玩,疏於照顧小女兒,導致孩子病故;不料情夫經常家暴,她決定帶著僅剩的小兒子改嫁小叔...。

因為無依無靠,梅英換了3任伴侶,把所有「壞女人」會做的事都做做盡了。長子青茂從小唾棄母親的行為,自願被父親的同事收養,從此開啟了母親尋找長子,乞求原諒的故事。

梅英:「雖然我是一個母親,但我也是一個女人哪!」

在如今自由開放的台灣,我們很難想像50年前的電影檢查有多嚴格,舉凡對白講髒話、社會陰暗面、男女情慾、涉及政治敏感情節都不能出現。梅英的故事要在電影院上映,有被禁演的風險存在,她必須在電影中被懲罰,彰顯出教育意義才能通過電影檢查。

1980年代台灣文學改編電影中,以女性成長和情慾探索為主題的作品蓬勃發展,《玉卿嫂》(1984)、《殺夫》(1983)、《海邊的日子》(1983)...等片都是透過新電影運動影人與文學界的合作,以社會邊緣的「非典型」女性形象,挑戰過去無法拍攝的題材。《電影檢查法》在1983年遭廢除,改為以《電影法》進行規範。相較起來《母親三十歲》卻比上述電影早了十年誕生,那麼,在電影檢查制度更加嚴謹的七零年代,一則踰越家庭倫理的「壞女人故事」該如何搬上大銀幕?

戒嚴時代的電影需經過兩階段的審查,電影公司需先將劇本送審,接受新聞局的意見修改,拍完後再將膠卷送至新聞局審查,獲發准演證才能上映。1956年起頒布的《電影片檢查標準規則》洋洋灑灑列出超過40條規範,許多片段都可能會被剪除,例如「侮辱本國元首」、「表演男女接吻時間過長次數過多、或聲響過高者」、甚至是「表演屍體復活而無根據者」這類屬於「提倡迷信邪說」的行為都遭到禁演。加上1970年代台灣不存在電影分級制度,一重重的嚴格把關導致國片無法觸碰台灣民眾真實的生活面貌,軍教片、文藝片和古裝片等容易過審的電影,就成為國產片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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