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族注意了!根據《自由時報》指出,台南警方統計2024測速、闖紅燈等照相固定桿的取締件數,其中玉井區「台84線40.38公里」蟬聯第一名,超速取締件數高達9145件,提醒民眾在開車、騎車時務必特別注意。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汽機車駕駛注意了!魔王路段曝光「取締件數高達9145件」
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進行2024的測速照相固定桿取締件數,在超速取締部分,玉井區「台84線40.38公里路段」三度蟬聯第一名,超速案件取締件數高達9145件。
此外,超速取締件數第2、3名分別為,「新市區臺1縣317.7公里路段」,超速取締件數達6220件;「永康區高速一街二段與永二街245巷26弄路口」,超速取締件數達6180件。
其中,在超速取締部分,永康區「高速一街二段與永二街245巷26弄路口」首次在年度統計中入榜,超速取締件數高達6180件,高居第3名;闖紅燈取締件數達2193件,居第4名。
在闖紅燈取締件數排名,第1至3名分別為,「仁德區文德路與中山路口」,取締件數3798件;「永康區中華路與大橋三街口」,取締件數達3489件;「永康區中華路與中央路口」,取締件數達2956件,
警方表示,高速一街沿線常有穿越國道1號的涵洞,雖然都已設置紅綠燈,但行駛的車輛若未做好速度管理,甚至不遵守號誌,容易發生危險,因此在重要路口以固定照相桿強力執法,盼能降低事故。
交通罰鍰一覽
闖紅燈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