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來了一位應徵者,三十四歲,換過七個工作。問起他在每一個工作的離職原因,怎麼說都只有一個答案,就是「和老闆的理念不合」。
因為「理念不合」離職,三成企業不會錄用
「第一份工作,是對於主管的管理風格有不同看法,他覺得要事必躬親,我認為要充分授權…」
「第二份工作,是對於老闆將業績獎金制度改來改去有意見,這樣我們會失去衝刺的動力…」
「第三份工作,是對於經營客戶的理念有出入,他認為客戶先騙進來再說,我覺得這樣事後爭議大…」
還未講到第七份工作,面試官就暈了,聽不下去,擔心錄取後戲碼重演,「他會再因為理念不合而離職。」不過面試官還有一個憂心,那就是這個人意見太多,「他抱怨老闆主管難搞,我怎麼就覺得他更難搞?」
事實上,人力銀行也調查過,在面試時說離職原因是和老闆主管理念不合的人,三成不獲錄取,足以顯示企業對於這個說法是心有餘悸,不想重蹈覆轍,誤用到異議份子,搞得公司雞飛狗跳、烏煙瘴氣。
因此在面試時,「和老闆主管理念不合」並不是一個好的離職原因,倒不如說「另有生涯規畫」來得安全,雖然是一句空話,倒也無爭議。
搞清楚是「理念不合」或「頻率不對」
不過,和主管老闆無法共事愉快,不一定是理念不合,有可能是頻率不對,這兩者完全不同,前者是對事,後者是對人,對事還有得救,對人就比較棘手。
倘使主管看到別人眉開眼笑,看到自己就臉拉下來;倘使主管不論在工作分配、績效考核或升遷加薪上有兩套標準,對別人用A套,對自己用B套…很明顯的,這就是針對個人,原因有兩種,第一種是自己的行為需要調整,第二種是彼此頻率不對,讓主管老闆無意識的偏心。
一般人碰到這種對人不對事,就會大呼「不公平」,請注意,這是小學生向老師告狀時的用詞,今天已經成年了,就要懂得人生本來就是不公平,主管老闆喜歡別人不喜歡你,事實就是這樣,可是你有選擇的權利,選擇怎麼讓主管老闆對你偏心,如果該做的努力都做了,仍然天不從人願,就選擇死心,彼此都放過對方。
理念不合還有轉圜空間,頻率不對就真的是天注定沒得談,若是硬要為此改變自己的個性與行為,只會更覺得人格扭曲及委屈受苦,還不如離職他去,換個風水,一切重新開始吧!
理念不合?公司才會進步!
至於理念不合,只要不渉及違法或道德,一切好談,可以再議,不必然就要下成一盤死局。
和主管老闆的理念不合,根據人力銀行調查,六成的人選擇不溝通,私底下勉強配合或消極抵抗。嚴格說起來,這六成的人不能說是「理念不合」,因為從頭到尾,主管老闆根本沒聽過他們說出自己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