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類似的情境再度發生時,你會更明顯地感受到身體與情緒的不舒服,你可能不想如過往那樣被傷害,卻又不知道該怎麼反映,比較不會破壞彼此的關係。
即使如此,這樣的你,都已經跨出了不同於以往的步伐。這一刻的你,是帶著覺知與父母互動的:你知道當下正在發生什麼事,也感受到自己身心的反應,這是讓改變得以發生的關鍵覺察。有了這些覺察之後,通往改變的大門將會為你敞開。
請記得:自我覺察絕對不是壞事,這種行動很難獲得權威者的鼓勵,卻是啟動自我保護的重要行動。
(二)你不是無法抵抗,只是沒機會學習自我保護
無論在什麼場合,每當遇到有父母問我「打孩子」的教養方式到底有沒有效,我的回答相當一致:「對於嚇阻他當下的行為,或許有短暫的效果,但對於這個孩子的身體與心理健康,絕對是充滿傷害的。」
第一重傷害,是暴力行為在孩子身上直接造成的傷害;第二重傷害,是父母摧毀了孩子對他們的信任與安全感;第三重傷害,是當孩子被命令要乖乖站在原地讓父母打時,也同時扼殺了他們保護自己的權利意識與能力。
哪一天當他被別人傷害時,父母卻又輕蔑地說:「被人家欺負,都不懂得要保護自己,怎麼這麼笨啊?」這是在孩子傷口上撒鹽的第四重傷害。
有時候這個環境會責備我們,認為你小時候因為沒有獨立生存的能力,那時候當然很難抵抗父母的傷害,但是長大後的你,已經過著獨立的生活,如果還脫離不了這種互動,你自己也要為此負一些責任。
這句話,乍聽之下似乎很有邏輯,因為人「應該要」隨著長大而長出保護自己,辨識有害行為與語言的能力。
但這句話要成立,必須有一個重要的前提。
「自我保護」是一種需要反覆練習才能茁壯的能力,而不是某一天突然就自行憑空長出來。
這種能力有賴於大人在生活中的教導,並且透過真實的互動,讓孩子感受到他是被保護的,任何一個人都不可以傷害自己,並且學習當別人做出某些攻擊行為時,他可以如何展現出自我保護的行動。
如果一個孩子從小就被威嚇不許為自己的行為解釋,不許反抗來自於父母的貶低與打罵。他從來不被允許練習保護自己,也從未有機會長出自我保護的能力,無論他活到幾歲,都很難抵抗來自他人的攻擊。
對他而言,自我保護是不被允許的。相反地,對他人的攻擊行為逆來順受才是聽話的好表現。而這種模式將會根深柢固地深植在他的內心,無論是他與父母的親子關係,或者長大以後與伴侶的關係,他都將扮演那個藉由被傷害來獲取關愛的角色。
試問,如果有一個人從小就在這種互動模式下長大,當他渴望擁有一段親密關係時,即使他在這一段關係裡,經常被對方以暴力對待,他會選擇堅定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尊重並保護自己?還是繼續承受這種被傷害的對待,避免關係破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