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位於中歐約九百萬人口的奧地利,民意調查均認同「非異性伴侶也有結婚的權利」,不過奧地利雖然是政教分離的民主國家,但教會的勢力依舊雄厚,每每有婚姻平權方案登上檯面,總受到保守教會人士的強烈反彈。後來國會在2010年勉強立了一個專法,稱之「伴侶登記法案」(Eingetragene Partnerschaft Gesetz);筆者也曾為此發表一篇文章發表於想想論壇(奧地利的婚姻平權史一路走來)。
筆者曾擔任摯友辦理伴侶登記的證人,朋友是台灣人,而他的另一半是奧地利人,儀式是於市政府舉行。我對於「伴侶登記」的程序也感到十分好奇,結果訝異的發現,「伴侶登記」跟「公證結婚」的流程完全沒有兩樣!舉行的地點也相同(都是在市政府),公證處人員非常忙碌,一對新人的儀式約二十分鐘,承辦人員必須分秒必爭的解決一對又一對的新人,似乎也沒在管新人是男女配、女女配或是男男配。在儀式開始前,我與另一位證人跟著兩位新人進辦公室,政府官員詢問我們一些基本問題,並檢查文件是否正確、齊全等。接下來,官員很嚴肅的看著兩位男士新人,並拿出一份文件,我們些許緊張的面面相覷,官員好整以暇地繼續道:「等一下進場和退場時候,你們想要什麼音樂?我們選擇雖然不多,但是好聽的歌不少,你們挑一下,這裡可以勾選!」
「伴侶登記」的儀式,真的就像公證結婚一樣,播放了音樂讓新人進場退場,官員也會一一念法規,儀式上新人不僅要宣誓,也要大聲清楚地說出「我願意」和交換戒指,爾後兩位在場的證人也必須簽名。最後官員宣布兩位新人是由奧地利憲法認可的伴侶,整個儀式十分溫馨,雙方家人也都出席為新人祝福,在場的賓客也被氣氛感動到頻頻拭淚。
儀式結束後,新人邀請雙方家人及來賓到一家十分傳統的奧地利餐廳慶祝,我本來心裡還有點擔心,不知是否這樣傳統又保守的餐廳是否能接受新人是男男配,而來賓又一堆外國人和非異性戀者。事實證明我多慮了,餐廳不僅是能夠接受,甚至還非常貼心的將裝飾改成兩個男生(兩隻公雞、兩個男生小矮人等)!餐廳老闆和員工也過來熱情的恭賀兩位「新婚快樂!」雖然「伴侶登記」在法律上並不相等於民法婚姻,但是一般人都將舉行過公證儀式、交換過戒指的同性伴侶視為已婚。
奧地利憲法法院釋憲 裁定「禁止同性伴侶結婚」違憲
「伴侶登記法案」上路也快十年了,政府完全沒料到,此專法引起許多奉行不婚主義的異性伴侶注目,他們興沖沖前往各地市政府洽詢,欲報名伴侶登記,但皆被打回票,理由是:「伴侶登記法案是只給同性伴侶的專法,非同性伴侶者不能申請登記」。有人以「此法案不平等並歧視異性戀」為由,告到最高法院。法院駁回並說明:伴侶登記法案並不涉及歧視異性戀,當初就是基於不平等對待同性伴侶、不讓同性伴侶擁有民法婚姻的權利,才會促使伴侶登記法案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