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們,你們請不起全職媽媽」詳細計算,原來媽媽應得的年薪這麼高!

2015-12-0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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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美國德州的史蒂芬(Steven Wade Nelms)和老婆葛羅莉(Glory Kaiser Nelms)結婚4年,有一個可愛的兒子。史蒂芬認真計算了老婆身為全職媽媽所做的工作到底值多少薪水,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結果:他最少每年得將近6.8萬美元(約203萬新台幣)才請得起老婆,他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下一篇標題為「老爸們,你們請不起全職媽媽」的文章,引起了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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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情境喜劇《年輕一代》(Younger)中,描繪了全職媽媽在重回職場時的不適應。(圖/ younger@facebook)

老婆,我請不起妳

史帝芬表示:「我太太每天在家照顧我們的孩子。換尿布、餵他吃飯、陪他玩、哄他睡覺、他心情不好的時候安慰他,這還只是最基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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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帝芬和葛羅莉有個可愛的孩子。(圖/ Steven Wade Nelms@facebook)

史帝芬把葛羅莉每天做的工作列出來,做了詳細的計算 (以下以新台幣計算)

全職保姆:週薪 21,150 元,年薪 110 萬元

清潔服務:至少整理的能見人,週薪 3000 元,年薪 15.6 萬元

採購專員:每週 4 小時 7800 元,年薪 40.6 萬元

專屬廚師:週薪 7200 元,年薪 37.4 萬元

如果你的老婆還幫你管錢、繳帳單,陪你出席公眾場合、幫你洗衣服,你還必須加上以上費用,一年總共需要約新台幣 222 萬元。

很驚人對吧!史蒂夫計算完這些結果之後,如果真的要發薪水給葛羅莉,他每年的年薪得超過 300 萬才行。

全職媽媽不為人知的代價

還記得去年一支叫做《世界上最辛苦的工作》的影片感動了無數人嗎?影片中媽媽的工作條件是:具備行動力,多數工作時間必須站立、每週工作 135 小時,視情況增加,不全力付出就做不好等等…最重要的是,接下這個工作之後,你得考慮放棄你原先的人生。

在史蒂芬的文章下,有許多支持他看法的全職媽媽,也有許多工作、家庭兩頭燒的媽媽們加入討論,認為同時兼顧兩者的她們辛苦的多。沒有一個標準能夠去判斷到底是全職媽媽還是同時兼顧工作的媽媽們比較偉大,但可以確定的是所有的母親都為了家庭、為了孩子,貢獻了一部份屬於自己的人生。

許多全職媽媽,在孩子長大後想要重回職場追求屬於自己的夢想,卻發現他們已經脫軌太久,沒有公司願意聘請她們。在美國情境喜劇《年輕一代》(Younger)中,女主角把孩子拉拔大後,想要回到自己熱愛的出版業工作,但每家出版社都在看到年齡一欄時就放棄了她,逼得她只好在年齡上造假才得到工作。但現實生活不是連續劇,我們也不可能像女主角一樣隱瞞年齡來找工作。

全職媽媽應該要領多少薪水?來看看各國的標準

支持全職媽媽或家庭主婦應該要領薪水的主張不是新鮮事,許多國家也根據標準薪資計算了全職媽媽該領多少薪水。

日本:以最低時薪 1000 日圓(約新台幣 270 元)來算,一天工作 18 小時,每個月應該有 54 萬日圓(約新台幣 14.6 萬元)的收入。

美國:除了史帝芬自己的計算外,專門研究薪資的網站 Salary.com 在 2014 年提出的報告指出,全職媽媽的薪水應為 $11.9 萬美金(約新台幣357萬元)

那臺灣的全職媽媽們應該要領多少呢?

男人們,除了薪水之外,更重要的是…

事實上,我覺得很羞愧,我不該讓我的太太在為自己買東西時感到罪惡,我也不該讓她認為她沒有和我一樣使用收入的權利。我的收入甚至遠遠比不上她對我們這個家庭的付出。

請對你辛苦的另一半說聲感謝吧!(圖/Steve Wade Nelms@facebook)
請對你辛苦的另一半說聲感謝吧!(圖/Steve Wade Nelms@facebook)

史蒂芬寫下這篇文章,並不是要錙銖必較的計算全職媽媽的工作到底值多少錢,而是他發現雖然他賺錢養家,但作為全職媽媽的葛羅莉為這個家庭所付出的也一點不少。雖然扶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但父母其中一方必定做出相對較多的犧牲,不管是時間、工作或是心力。比起薪水更重要的是,好好地看到另一半默默的付出,有時候一聲感謝、一個肯定比起甚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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