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差異極小,像是「七月初」改成「七月開始」,「老板娘」改成「老闆娘」,「一隻」改成「一個」、「房金」改為「房錢」。其他重要的句子主幹都沒動,甚至於像「使他皺著額似覺有點靦然的樣子」這種不自然的句子都一字未改,可見遠景版實為汪炳焜版無可置疑。那為什麼陳逸會有這樣的誤會呢?這要從這個譯本在台灣的流傳歷史談起。
1936年汪炳焜譯本由上海的啟明書局出版。上海啟明書局的老闆沈志明是世界書局老闆沈知方之子,在戰後沈志明夫婦來台開設台灣啟明書局,由沈志明妻子應文嬋擔任發行人,落腳重慶南路。台灣啟明在1949年以前就帶了大批上海啟明版本的書過來販售,沒想到1949以後兩岸隔絕,回不去了,更糟的是國民黨頒布戒嚴法,宣布「附匪」及「陷匪」作家、譯者的作品通通不能賣。那豈不是等於無書可賣?所以啟明想出了一個巧妙的對策,就是把所以譯者都改署名「啟明書局編譯所」,就這樣出了數百種署名「啟明書局編譯所」的書。啟明書局並不用假名,開始時也規規矩矩只出自己上海啟明的書。但後來1959年沈志明夫婦以出版匪書被捕,以叛亂罪起訴,還好他們夫婦是胡適的學生,時任中研院院長的胡適找美國施壓營救,兩人獲釋之後逃往美國,終老於斯。所以啟明在1950年代是譯印大陸舊譯的大本營,1960之後成為全台大小出版商的免費底本來源,盜印者眾,但老闆都跑了,自己也心虛,不能告別人抄襲(萬一又被人告密說在印匪書),所以成為大宗種子書來源。這本《罪與罰》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成為台灣的主流譯本。以下是按年代排列已知版本:
1960年 「啟明編譯所」譯。台北:台灣啟明書局
1968年 「甲兵」譯。台中:一善書店
1968年 未署名。台北:江南。
1974年 未署名。台北:學海。
1975年 未署名。台北:青山。
1977年 未署名。台北:遠行。
1979年 「遠景編輯部」。台北:遠景。
1980年 未署名。台北:喜美。
1981年 未署名。台北:名家。
1986年 「書華編輯部」譯。台北:書華
1986年 「耿濟之」譯。台北:遠景(八版)
1999年 「耿濟之」譯。台北:錦繡
根據陳逸的〈出版緣起〉,他在國圖看到了四個版本,分別是江南、學海、遠行三個沒有署名的版本,以及遠景署名「耿濟之」的第八版。因為這四個版本全同,又只有最後一個版本有署名,所以他就誤以為所有版本都是「耿濟之」的。其實遠景自己就是翻印大陸舊譯的大本營(遠行的發行就是遠景,書華和錦繡也都和遠景同屬一脈),江南、學海這幾家出版社也都是翻印舊譯常客,只能說國家圖書館的館員熱情有餘(陳逸有特別感謝國圖館員的熱情協助),專業不足,否則應該要警告陳逸這幾家出版社都有出版資料不實的前科,應該要更謹慎查證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