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確認要離職之後,許多工作者就開始陷入了天人交戰:什麼時候提、什麼時候走?如果主管加薪升職又慰留,硬要走會不會太無情?該不該誠實交代自己的下一步?無數個問題、無時無刻都在頭腦裡盤旋著。
我們整理了6個最常見的問題和情境,協助工作者在面對類似情境時,能夠適當應對,讓自己跟老東家好聚好散,也為自己留下好名聲。
Q1.什麼時候提離職最恰當?
這一點可以從情理法的層面來看。《勞動基準法》明文規定了工作者向雇主提離職的時機: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10天前提出;1年以上3年未滿者,20天前提出;3年以上者,30天前提出。基本上,為了確保自己的離職合理、合法,工作者必須依法行事。
不過,在情理上,萬惡的人力資源主管建議,工作者如果願意多為公司著想一點,提前一個月告知主管,會是比較恰當的時間點。預留一個月,讓你跟公司都能充分準備交接人選、分配工作,你也能走得順利。
比較好的提離職流程是:先跟直屬主管約時間談職涯規畫的問題,通常主管一聽到這種邀約,心裡八成就有數了。其次,跟主管面談時,最好可以備妥書面和電子辭呈,寫明離職理由、交接清單和細項,最重要的離職日期也一併壓定。準備充分,一方面能表達你的堅定,也讓主管沒有太多的慰留空間。
Q2.老闆不斷慰留,該怎麼考慮?
聽到員工想走,主管多半會心裡一沉,上演一場慰留記。面對這種情況,104資訊科技副總經理陳力孑說,工作者在困擾之餘,也別沾沾自喜,你要先搞清楚老闆再三慰留的原因,是因為缺「人手」,還是缺你這個「人才」?
有時候,老闆考量的可能只是「成本考量」,畢竟留下舊員工的成本,低於招募新人。因此,如果你發現自己對組織的貢獻並非不可替代、老闆也沒有缺你不可,就不用為此動搖求去的念頭了。
當你已經想清楚主管慰留你的真正原因,那就再跟他溝通一次,你的生涯規畫、未來志向,並且再次交代目前手上的事務都已經完整交接,讓主管感受到你堅定求去的心意。
Q3.該不該跟老闆說我下一個工作去哪裡?
為了免去被質疑說謊或背叛等不必要的麻煩,奧雅國際顧問董事長楊士漢建議,採取「吐露部分事實」的態度。如果已經找到新工作,可以告知上司,「確實有幾間在談,等到確認之後,會再跟您報告」。
某些情況下,老闆之所以會好奇你之後的去向,是擔心你投奔競業、帶走公司資源,而不是真的那麼關心你的職涯。這時候,你可以直接向老闆說明,即使到了新公司也不會帶走前東家的相關資源,甚至可以承諾「在新工作試用期過後,會再回來找您聚餐」,為自己的誠信做出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