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1928年的作品,當然是D.H.勞倫斯(1885-1930)最「誨淫」的作品,描寫查泰萊男爵因一次大戰受傷致殘,不能人道,夫人年輕貌美,膝下無子,男爵因此提出不道德的提議,建議夫人去「想辦法」生一個孩子,來繼承爵位和財產。夫人真的和男爵家獵場的管理人發生關係,懷了孩子以後,男爵又嫉妒反悔,處處刁難。因為幾場雲雨場景寫得十分詳細露骨,所以常被當成淫書,作者生前也無法在本國英國出版,只能在歐陸出版,死後多年也只能出刪節過的「淨本」,1960才在英國首度出版全本,出版商還得上法庭辯護;在澳洲被禁,日本1950年代的譯本也被罰款過。
其實譯者也知道這本書有被當成淫書的風險。林語堂在1934年的《人間世》上發表過一篇〈談勞倫斯〉,用一種間接的方式討論了這本書。這篇〈談勞倫斯〉是假託「朱柳兩位老人」的閒談,「柳先生」就是林語堂自己,「朱先生」則是《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的譯者。「朱先生」說自己雖已差不多譯完,但並不打算發表,因為:
「我想一本書如同和人說話一樣,也得可與言而與之言,才不至於失言。勞倫斯的話是對成年人講的,他不大容易懂,給未成熟的社會讀了,反而不得其旨。…現在的文人、教士、政治都跟江湖賣膏藥的庸醫差不多,文字以聳人觀聽為主,…我頗不願使勞倫斯淪為走江湖賣膏藥的文學,所以也不願發表了。」
後來饒述一在1936年出版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收錄了林語堂的這篇文章,看來饒述一可能就是那位文章中的「朱先生」。而根據譯者序的線索,這位朱先生可能就是北大教授朱光潛(1897-1986)。譯者序開頭便說:
----這本書的翻譯,是前年在歸國途中開始的。後來繼續翻譯了大部分,便因私事,和某種理由擱置了。
朱光潛1933年在法國取得博士學位,同年應北大文學院院長胡適之聘,返國任教。因此1933年歸國途中起手翻譯,1934年譯完大半,正好符合林語堂〈談勞倫斯〉一文中的朱先生所述,1934年已譯完大半。而且朱光潛1934年在北大開的「現代小說」一門課,其中授課書目就包括《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邊教邊譯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至於擱置的理由,林語堂的文章中已經寫得很清楚,就是覺得社會不夠成熟,恐怕會讓勞倫斯淪為走江湖賣膏藥的文學。那為何最後又決定出書呢,主要是受了劣譯的刺激所致:
最近偶閱上海出版的某半月刊,連續登載某君的本書譯文,便趕快從該刊第一期起購來閱讀。不讀猶可,讀了不覺令人氣短!原來該刊所登的譯文,竟沒有一頁沒有錯的(有好多頁竟差不多沒有一段沒有錯的!)而且錯得令人啼笑皆非。不待言,許多難譯的地方,該譯者連下筆都不敢,便只好漏譯了,把一本名著這樣胡亂翻譯,不單對不住讀者,也太對不住作者了。因此使我生了把舊稿整理出來出版的念頭。在人事倥傯中,花了數月的功夫,終於將舊稿整理就緒,把未完的部分譯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