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煒專欄:市民為柯P政治顏面花300億?

2016-04-19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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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法令與實務上,是對不同的建物─如學校、醫院、橋樑、大型公共建物、營業類或娛樂場所、電廠等,考慮不同地區的特性(如是否位於斷層帶上、盆地的共震效應),訂有不同的安全係數要求。因此對大巨蛋而言,真正重要的是其在安全上是否合乎現行法令規範的要求。以目前的資料來看,顯然在規劃設計上的安全係數未違反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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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市府對大巨蛋的公安標準,台北那個公共建物合標?

市府如果臨時有超出現有法令規定,也未先寫在在招標文件與合約規範在內的更高安全要求,以法律上而言,多出的費用,遠雄是可以要求市府負擔。高鐵在九二一地震後,因應更高的防震要求及南科減震等需求而變更設計、提高標準,高鐵公司後來為此向政府求償千億元,只是未及提出,高鐵公司就「公營化」,政府才躲過可能的賠償。因此,市府要不花一毛錢,就以公安問題壓迫遠雄、最後甚至為此解約,從招標規範、合約內容到法令規定上,是否站得住腳確實是個問題。

可人為作手腳的電腦模擬

第二個問題則是市府引為公安有問題的依據,其實是一個電腦模擬,所有作過電腦模型預測的人都知道,輸入不同的參數,可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市府在參數設定上是否採「合理值」、還是用一個「超高標準的極端數值」,會導致完全不同的結果。市府對大巨蛋的公安質疑是否站得住腳,恐怕大有疑問。更何況以要求大巨蛋的標準,台北市內的公共建物有多少合乎標準?市府能夠拿這套標準去跑101大樓的公共安全,然後說「不符公安」要拆除嗎?

即使遠雄在社會眼中不是一個社會形象優良、正派經營的企業,在大巨蛋案中也有變更設計、增加樓地板面積以獲利、甚至有些變更是跳過市府直接讓中央的營建署核准(營建署當時的署長是葉世文哩!),但只要其照程序拿到「核批」,現在市府要說一切都不算數要重來,想把時間板回原點,實務上是不可能作到,法律上也難站得住腳,要以此指責遠雄違法難成立,因為都經過政府單位核准。

輕忽解約的複雜性,估價鑑定恐扯不完

至於市府敢走上解約,且以「不花一毛錢解約」為目標,依照「市井傳聞」是與財團已有默契,有財團將承接大巨蛋。這種期盼不是無知就是純真,業界更有人笑說「市府被騙了」,完全未看到解約後續的複雜性、更不了解政府作事該有的程序與規範,對企業如何盤算投資更是陌生到相當恐怖的程度。

不論是依照法令、招標文件、或是雙方合約,解約絕對不是無償、政府就可把企業所有投資拿走,當然也不是任由廠商喊價要價;一定要由鑑價機構鑑定堪用的投資及其價值,市府再依鑑價結果「照價收買」。除非有一方刻意放水,儘量接受對方的要價(或砍價),否則這個過程遠比想像的複雜與費事、費時。更糟糕的是外行的市府選擇要遠雄停工的時間過早,結果造成許多結構經過1年風吹雨淋而有安全疑慮,雙方單是扯這部份的估價大概就扯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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