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伯芬觀點:教師法與惡的距離

2019-04-30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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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及全台各地教師召開「反教師法惡修」記者會,並以行動劇諷刺蔡政府烹煮老師。(顏麟宇攝)

全教總及全台各地教師召開「反教師法惡修」記者會,並以行動劇諷刺蔡政府烹煮老師。(顏麟宇攝)

教師法修法引發全國家長團體與教師團體之間的衝突,此次修法的重點係針對那些「違反法律、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現職之教師」,加快案件處理速度,以增進教學品質、維護學生權益。家長團體批評校園中「師師相護的文化」,不適任教師成為誤人子弟陳痾,持續傷害學生;教師團體則指控教師法修惡,成為校長或董事會拔除不聽話教師的令劍,損害教師勞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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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方式是:校長收到投訴之後決定是否啟動不適任流程、教評會成立調查小組、將調查結果通知當事人、學校決定是否進行輔導、學校成立輔導小組、輔導無效後召開教評會審議、最後再送主管機關核准。其中「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是關鍵,可以決定教師的去留,教審會的教師比例是否可以解決當前教育問題不無疑問,但卻讓教團與學生團體陷入無法協商的僵局。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什麼時候加害者會成為受害者?受害者又會成為加害者?

受害者父母成為加害者

不適任教師包含體罰、毆打、壓制學生等暴力事件,還有常見言語羞辱、歧視、公審、孤立學生等狀況。教育基本法雖然明訂禁止體罰,在師生權力關係不對等的校園中,學生仍可能淪為受害者。依人本基金會調查,2017年涉體罰教師197人,超過九成僅進行口頭申誡或申誡。中山大學108年的一項調查指出中小學教師霸凌盛行率約兩成,以情緒虐待學生為甚,國小以及特殊教育學生尤其嚴重。

但是,學生不好教也是當前許多教師的共同經驗,校園霸凌事件頻傳,依據兒童福利聯盟107年調查,曾被霸凌佔17.1%,霸凌他人者佔9.2%,曾霸凌人也被霸凌者佔9.0%。父母是否意識到自己的子女已經不是那個捧在手心的無邪孩童,而是人見人怕的惡煞。尤有甚者,連父母都加入霸凌學生的行列,日前一位國小同學在學校被同學當眾賞了一巴賞,虎媽決定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帶著女兒向當時施暴同學回敬一巴掌。

父母愛子女是天性,不過,愛之適足以害之,當校園成為充斥著恐龍父母的侏羅紀公園,弱肉強食,教師由於害怕得罪家長,索性放牛吃草,缺乏明辨是非曲直的校園環境,如何教養具有公民素養的學生?  

20190429-國民黨立委柯志恩29日出席教育委員會審查教師法。(顏麟宇攝)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審查教師法。(顏麟宇攝)

加害教師也是體制受害者

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現職成為大學校院解聘教師的合法理由,除了片面調整教師的工作內容、教學時數、薪資以及福利之外,包山包海的教師評鑑制度,讓許多大專教師感到痛不欲生。以某私立技專學校為例,教師評鑑共分為教學、服務與輔導以及研究三大項,總計121 項。在教學基本分項目,除了一般上課出勤、課程內容上網、準時送交成績之外,還包含參與銜接教育、教學輔導,指導學生考上公職或研究所、自己或輔導學生基本校務基本資料庫證照、參加教師成長社團、辦理科普講座、校外實習、系所排課、擔任實驗室或專業教室等,再加上最後一項的其他,可以無限擴大教師的教學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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