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志觀點:年底再生能源憑證爆量交易,經濟部標檢局公然說謊?

2019-05-14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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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驟」 之-錯在他人:乏人問津的再生能源憑證交易

如同前文所描述,在經過一段時間以及多次信心喊話後,再生能源憑證交易仍沒有起色的情況下,政府提出的解釋卻是「供不應求」、「憑證供應方『惜售』」」以及怪罪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修法沒有配套」。不論是怪罪賣方、立法者、供應者,經濟部自圓其說的第一步驟就是先將所有的錯歸咎於他人,自身卻似乎沒有錯誤,僅僅是時不我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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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實上,憑證交易乏人問津的一大問題便是標檢局對供需法則認識的欠缺。標檢局在過去的報導中曾經宣稱:「標檢局以全國4800家用電大戶依可能購買憑證的比例估算,每年約需15~16億度憑證,相當於150~160萬張憑證(每張憑證為1000度)。」。在這邊麻煩讀者動動腦,嘗試計算並了解標檢局的邏輯。首先,2017年標檢局發出了16661張再生能源憑證、2018年30508張,而兩年總交易量為2013張。每年150~160萬張的再生能源憑證需求,就算2018年所有的再生能源憑證都拿出來交易,都還不到需求量的1.5%。在明知道只有那麼少的供給下,很難預期廠商會去提高大量的支出競爭這稀缺的再生能源憑證量

此外,更大的問題點在於,當我們檢視這3萬餘張的憑證時,僅有少數能夠釋出進行交易。譬如說,在2018年所發出的3萬餘張中,台電(1.7萬)、台朔(6千)、正隆(3千)就持有了超過2.6萬張之憑證,佔了所有再生能源憑證中的87%。然而台電受限於電業法及公用售電業電力排放係數之限制,幾無交易之可能性,而台朔及正隆則有其自行之環境效益宣稱需求,也就是說在我國現階段的憑證市場中,僅能有最高約4000張憑證(13%)的供給。因此就算如同標檢局所期待的,立法院通過了修正草案,創造了百萬張的憑證需求,而要去滿足該需求可能有些困難。

「第二步驟」之-強行遺忘:消滅過去成功的自願性綠電認購方案網站

當第一步驟的「錯在他人」漸漸被發現經濟部難辭其咎時,必須要先做的就是先把過去前政府曾經做過的「好政績」給「強行遺忘」。在前朝馬政府下即有一個成績相當亮眼的自願性綠電認購方案存在,對比之下,更顯的相當刺眼。如下表自願揭露綠電認購名單的法人第一名的中華電信所認度數,就已經超過當前再生能源憑證的總成交度數(2,745,000)。雖然這樣比較基礎不盡相同,恐怕未盡公允,但單純從「交易量」上,的確,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也讓眾多廠商或參與認購的民眾不禁開始緬懷起過去的自願綠電認購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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