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24日以51%比48%的公投結果確定脫離歐盟,讓「留歐派」大為驚訝,但「脫歐派」似乎也感到後悔,開始推翻選前的種種承諾。主張留歐的北愛爾蘭、蘇格蘭醞釀「脫英」,支持脫歐的威爾斯也喊著要獨立。不滿的英國人民聯署發起「二次脫歐公投」企圖推翻24日的結果,目前已有超過400萬人聯署,英國兩大黨因脫歐而分崩離析。公投儼然成為大英帝國史上最大鬧劇,英國的「出歐盟記」又該如何走下去?
一、 公投過關後,英國就正式脫離歐盟了嗎?
英國目前還是歐盟成員,必須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才會正式開始脫歐程序,該條約規定的協商時間為2年,若取得歐盟理事會與會員國的同意可延長。若是2年協商未完成,歐盟又未同意可延長,英國的歐盟會員資格將自動失效。由於過程實在太繁瑣,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預估,整個談判至少將長達7年。
脫歐流程第一步,英國需向歐盟提出正式的脫歐申請,接著雙方開始討論英國與歐盟未來的貿易條件、雙方人民在彼此區域內自由移動、工作及居住的限制等等。為防止歐洲各國產生模仿效應,歐盟預料會給予英國非常嚴苛的條件以儆效尤。
雖然「里斯本條約第50條」規定脫歐談判的時間,卻沒有規定英國何時要提出正式脫歐申請,英國國內也有人主張不一定要啟動脫歐程序。而「留歐派」主將、英國首相卡麥隆(David Cameron)也在公投結果出爐表示,他會在10月下台,讓他的繼任者決定是否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
脫歐陣營也使出「拖字訣」,希望在啟動正式脫歐程序前,先跟歐盟進行「非正式會談」,卻被歐盟大佬打槍。包括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議長舒爾茨(Martin Schulz)以及德國、法國外交部長都強烈希望英國「儘快走人」,德義法三國領袖也「鐵了心」正式拒絕在脫歐程序啟動前展開任何協商,讓英國無路可退。
二、第二次脫歐公投辦得成嗎?
英國劍橋大學(University of Cambridge)的歐洲法教授阿姆斯壯(Kenneth Armstrong)認為,舉辦第二次脫歐公投合乎法理原則,不過只因有些人不爽脫歐而舉辦二次公投,「做法令人難以接受」。《BBC》分析,根據英國法律,超過10萬人聯署,英國國會便可就相關議題進行辯論,但並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落實連署的要求。
由於脫歐公投前已經將遊戲規則解釋的十分清楚,不可能因為落敗一方不滿結果就更改。《衛報》(The Guardian)認為,二次公投根本是個餿主意,假設「悔脫歐派」真的成功,並以51:48的比數同意留在歐盟。48%的脫歐支持者也一定會像現在的留歐支持者一樣憤慨,發起第三次脫歐公投,最後只會沒完沒了。
既然第二次脫歐公投行不通,阿姆斯壯也建議,與其舉行第二次脫歐公投,不如在3、4個月內重新舉行一次大選,改組國會,改變政治現況。之後再來檢視這次的公投結果是不是真的符合人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