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將在8月1日上任,新的團隊將要面對三大挑戰,分別是三大媒體併購案怎麼審、OTT產業怎麼管,以及匯流五法怎樣改。這三大挑戰,或多或少,都和中資、外資以及媒體壟斷的議題有關。三大媒體併購問題,有機會再做深論,且讓我們先討論OTT產業怎麼管的問題。
據了解,這個議題是立委引發的。為什麼立委大人忽然要NCC把OTT管將起來呢?
原來,中國大陸的網絡視頻播放平台,也就是OTT電視台---愛奇藝高調進入台灣市場,但是,格於法令,卻無法在台灣設立公司。當然,立委大人真正關切的還是大陸的OTT業者長驅直入,很可能會挾資金優勢,收購台灣本土的業者,影響台灣的文化和媒體自主性。
甚麼是OTT?OTT是Over The Top的簡稱,意思是內容或服務建構在互聯網的網絡上,無須綑綁特定運營商的服務和支持。也就是說,只要消費者訂定了固網或行動寬頻的服務,或是在特定地點取得了免費的WiFi,連到互聯網上,便可以收視到頻道內容、新聞、電子報、簡訊、貼圖甚至是線上購物、轉帳等服務。不像現在的有線電視和MOD系統,消費者訂定系統業者的網絡服務,只能收看到系統業者"綁定"的某些頻道內容,且無法雙向與系統業者溝通。
更簡單的說法,凡是有使用Line、微信、WhatsApp、YouTube,或是在家中裝置了小米盒、芒果盒、透過電視機連網收看AppleTV、GoogleTV的用戶都屬於OTT的用戶。而前不久宣布進軍台灣市場的Netflix(網飛)也是屬於OTT的範疇。至於OTT應用服務方面,諸如Apple Store,Google Play,乃至於優步(Uber)、微信支付、手機購物等皆是。
透徹一點的說,OTT正是目前最夯的互聯網+概念的具體呈現,OTT產業實現了天涯若比鄰的理想,打破了區域媒體的界線,讓人們大開眼界,便於傳播思想。另一方面,OTT技術與創新的結合,衝擊了傳統的經濟與產業結構,也引領人類進入一個嶄新的數位時代。這一兩年來,政府和人們朗朗上口的大數據、物聯網、車聯網、O2O、遠端醫療長照、線上購物、支付轉帳、互聯網金融等等,莫不與OTT產業的發展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也就是這三、五年的光景,無論是OTT或是互聯網+的產業發展,大陸遙遙領先台灣。別的不說,單單網絡視頻運營商包括優酷、土豆、愛奇藝、樂視等紛紛自製電視劇、開拍電影,帶動了新媒體與內容產業上下游的產值,很是驚人。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互聯網金融業者不但帶動了大陸傳統金融保險業的改革與創新,也回過頭來帶動了手遊(手機遊戲)、移動廣告以及物流等關聯產業的迅猛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