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中短短3天就發生2起食物外送員車禍死亡事件,從目前了解的訊息來看,死亡外送員的業主Uber Eats與Foodpanda都宣稱雙方關係為「承攬」而非「雇傭」,才讓社會注意到這些外送員的勞工權益全無保障,雖然最後勞動部對這兩起外送員與平台關係已定位為雇傭關係,但制度面的處理,勞動部應該手腳快點。
外送員是近年「宅經濟」興起後快速成長的職業,雖然業者投入市場已幾年─例如Foodpanda在2012年就來台開展業務,Uber Eats也是在2016年底登台,但全台吹起外送美食風則是去年開始加溫。
一般民眾即使未時常叫外賣,對此也應該「非常有感」;從去年開始,路上看到外送員的機會越來越多,市區隨便一個路口等紅綠燈時,放眼望去就有三、五個騎著機車、奔馳穿梭於大街小巷中的外送員。前陣子有篇外送員「月入10萬元」的文章在網路瘋傳,但這個工作很明顯就是「搏命賺錢」,因為風險確實較高。
從數據上來看,就一目瞭然;根據勞動部的資料,國內現有7家食物外送平台業者、共計聘用8萬名外送員,而以外送成長的趨勢來看,未來數量應該還是會繼續成長。在7家業者中,Uber Eats、Foodpanda、Lalamove聲稱與外送員間為「承攬」關係,其餘4家則屬「雇傭」關係,但這4家業者所謂的「雇傭」關係的細節,如人員比例、勞工保障內容則不清楚。
對勞工法令、業界實務稍有了解者都知道,同樣是要找勞工作事,許多企業都是想方設法,希望讓彼此的關係「淡薄」一點,因為企業與勞工間正式的「雇傭」關係只要成立,依照各種勞工法令,除了要負擔勞健保退休金費用提撥、成本較高外,要解除雇傭關係(即所謂的資遣解雇),也是既要花錢(資遣費)又費事(事前向勞工局申請、勞工抗爭),或甚至時常要承擔「社會壓力」,因為社會總認為企業就對正式雇用的勞工負有一定責任。
也因此,我們可以看到,10年前金融海嘯時,號稱幸福企業的奇美集團下的面板廠一夕解雇3千人,全部是派遣員工,外界才注意到派遣比例與數量之多,而奇美的解雇被稱為「連電話錢都省」。而派遣工比例當然是逐年上升,幾年前國內修法時,勞動部堅持派遣員工比例以3%為上限,企業界則一直要求調高到令人咋舌的20%。
另外一種方式則是對幫自己作事的勞工,以承攬而非雇傭名義簽約,奧妙之處就在這些勞工不是此企業的勞工,業主不必為其負擔各種費用、更可依業務量多寡「呼之即來、揮之即去」,連所謂「淡旺季人力規劃」都免了。共享經濟龍頭Uber一直稱旗下司機是承攬非雇傭、不承認司機是其員工,在國外也引發不少法律爭議,就是一個明顯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