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勞工年金領取數字只及退休教師的4分之1不到,想想近15年停滯的薪資,再看看經濟前景展望,如果年金不能改革成功、經濟成長不能反映到薪資情況又依舊,今日的中壯青年勞工未來退休後大概多難逃「下流勞工」之命運。
根據年金改革委員會的統計,目前領取勞保年金的退休勞工有73萬人,平均領取金額是1.6萬;其中每月領取年金在1-2萬元之間者有43.9萬人,占比6成;領取2到3萬元者占 22.6%,領取3到4萬元者則只有1.86%,每月年金不到1萬元者占15.5%,至於能夠領取超過4萬元的勞工人數僅99人,這99人享有如此高額年金是因為投保年資超過50年,且絕大多數本身即為雇主。
如果我們以官方公布的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的所得審核標準,台北市是20859元、新北市與桃園市是1.9萬餘,台北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也是低收入戶審核標準)接近1.5萬,那麼以退休勞工平均月領1.6萬來看,或是說有75.5%的退休勞工每月領的年金在2萬元以下,那麼說退休勞工多為「下流勞工」,其情況就如日本諸多以日本政府最低生活費為定義的「下流老人」一樣,堪稱允當吧。
但相較之下,公立教育人員(退休教師)平均月領6.8萬,公務人員月領5.7萬,軍職人員月領4.9萬,退休勞工平均領的1.6萬只有退休教師的4分之1不到,而勞工退休年齡平均在62歲以上,教師則是55歲不到,「下流勞工」與「貴族教師」的差別確實是天壤之別。
最可悲的是現在的年輕人與中壯勞工,以目前350萬勞工月薪在3萬元以下,但經濟展望不佳,未來薪資前景展望難樂觀,未來這些人到退休要領年金時,大部份人可能都同樣是月領2萬元不到的「下流勞工」─當然,這是指勞保20、30年後仍未破產,退休者還領得到錢的情況。
現實世界則是勞保後年起進入入不敷出階段,11年後的2027年就要破產了。這代表的是這些「來不及」趕快退休者,面對的是多繳、少拿、延後退的命運。
這就是年金非常改革不可的原因。一個原因是各退休金體系這2年陸續都進入入不敷出階段,2031年前都要陸續破產;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存在不同退休體系中嚴重的不公現象。由那些月領3萬不到的勞工,工作、繳稅去供養月領6.8萬元的退休教師25-30年,而那些勞工自己退休後卻又註定淪為「下流勞工」,大概沒多少人會認同這種「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退休制吧,更不會認為這是一種合乎公義、公平的制度吧?
那些反對改革的既得利益者曾經「很好心」的替勞工說話,他們說:不是軍公教退休年金領得太多,而是勞工領得太少;因此不是要砍軍公教年金,而是要提高勞工年金。雖然貌似善心良意,但左右不過是白話一句。以目前的財務情況看,豈有提高勞工年金的可能?勞工領全額退休年金的年齡都已要逐步延長到65歲,費率亦研擬調漲,最後勢必要砍軍公教年金,以拉近雙方差距。
年金改革委員會在召開多次會議後,有漸入佳境之勢,其中尤以公教延後退休,把領取年金年齡訂為65歲最重要,如能落實,可大幅減輕財務負擔;但對十八趴改革及最高所得替代率的訂定則尚未出爐。雖然外界有倡議把軍公教退休最高所得替代率訂為80%,但此數字相較國外平均6成左右的所得替代率,顯然仍過高。合理的數字應該在6-7成之間,如考慮部份低階弱勢者的年後問題,亦可考慮訂出一個「地板金額」(可以用最低生活費或中低收入戶標準)。
至於如何讓勞工不會在退休後淪為「下流勞工」,年金改革雖然必要,但也只是調整改善分配機制,更重要的還是把經濟拉上去、同時改善經濟果實分配─這就是經濟學者喜歡說的「經濟發展是最佳的社會福利」。
經濟成長高、表現佳,正常情況下勞工所得一定提高,所得提高除了改善勞工經濟、增加其儲蓄能力外,同時也會反映在未來計算年金的基準上。不過,經濟成長未必保證一定會讓勞工受惠多,台灣過去十多年雖然經濟持續成長,但在經濟果實分配上,勞方(受雇者)分配到的比例一直降低,也因而有十多年薪資停滯的慘狀,政府亦應有對策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