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協定11月4日生效了,經濟強權國都已批准此約,台灣也給出了一個堪稱高標準的減碳承諾,未來除了力行減碳外大概也難混難賴。不過,台灣給出的高標準承諾原本就「很拚」,加上民進黨上台後的全面廢核,台灣要如何在非核與減碳之中求全,政府該給個說法與政策吧!
1997年各國就簽訂京都議定書承諾減碳,不過在那個對地球暖化猶有爭論空間的年代,京都議定書執行的成效不彰。一來當時全球第一的排碳烏賊美國,雖然簽署但國會未通過,也不願遵守;二來當年減碳代表要降低經濟成長、付出更多產業成本,正全力衝工業化、想趕上西方先進國家的新興經濟體,也不願遵守甚至不簽署,結果是京都議定書簽訂以來近20年,全球碳排放量仍以兩位數成長率快速增加。
不過,時至今日,大量的證據已證明地球確實暖化中,而且暖化的速度較預期快;本世紀至今地球溫度已上升攝氏0.8度,北極冰塊融解速度高於預期,一般人印象深刻的大概是第一批「氣候難民」─北極熊悲慘的處境;更別提這幾年幾乎所有國家、大部份人都已感受強烈的極端氣候的頻繁,及目睹其帶來的自然災害。
科學家預估如果人類不再採取行動,100年後全球水平面要上升1公尺─不要小看這1公尺,全球有1.5億人居住在水平面1公尺以下,而且大部份居住在亞洲─也包括台灣在內。如果人類無能遏止暖化,未來的「氣候難民」將是以數億人計,至於那些太平洋上的島國,大概就是幾乎要到亡國的地步了。
這就是促成190個國家簽署巴黎氣候協定的背景,每個國家都有其承諾減碳的額度與時程。而與京都議定書時代不同的是:這次各國顯得更有決心執行減碳,不僅幾乎所有國家都加入,更重要的是那些強權國也簽署加入並核准條約執行。
占全球排放量25%、堪稱全球最大烏賊的中國,及排放量占15%的第2大烏賊美國,在今年G20集團杭州會議上,特別由習近平與歐巴馬聯合宣布批准《巴黎氣候變化協定》,一起對外承諾執行巴黎協定,其它包括歐盟、日本、印度等大型經濟體也都已陸續批准巴黎氣候協定後。這代表的是巴黎氣候協定的「被執行率」應該遠遠高於京都議定書,台灣也非執行不可了。
台灣雖不是巴黎氣候協定簽署國,但在巴黎氣候會議中也向大會提交減碳承諾,計劃在2030年時,碳排放量較2005年減少20%,2050年時則降一半。這是台灣對國際社會的承諾,無論如何都要儘量達成─這不是單純要唱唱「我們都是地球公民」這種高調,而是有現實利害關係。
近年許多國際組織與主要先進國家已陸續公布環保規範,將產品之環境影響列為市場准入門檻,甚至要求碳足跡的認證,因此形成另一種型式的非關稅貿易障礙(或稱綠色貿易壁壘)。如果台灣不力行減碳,輕則是個別企業或產品無法進入其它國家市場,重則則是出口商品全部受抵制或課以特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