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發布新的規則,要求電動汽車在低速行駛時發出警告音,警告行人。
NHTSA表示,電池驅動車輛在低速行駛時噪音很低,對行人構成威脅,所以新規則有其必要。
當車輛以較高速度行駛時,輪胎摩擦和風產生的噪音較大,足以提醒行人。
根據新的規則,車輛在行駛速度低於每小時30公里時,必須發出警告音,這一規則適用於所有重量低於4.5噸的四輪汽車。
規則要求汽車發出雙音調警告聲,類似於重型車輛目前在倒車時使用的警告聲。
NHTSA說,這項規定將會特別有助於盲人和有視力缺陷的人,幫助他們察覺到路上的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車輛。
NHTSA表示,新的安全規則將能夠每年避免2400起道路致傷事故。
美國交通部長福克斯說,人們依靠感官來提醒自己可能存在的危險,而聽到汽車的聲音非常重要,特別是考慮到目前電動車和混合動力車越來越多。
根據規定,從2019年9月1日開始,所有新車都必須裝有警告聲發聲系統。但是,在這個截止日期到達之前一年,道路上的一半車輛必須滿足上述要求。
在歐洲,汽車製造商從2019年7月1日起必須在所有新車上安裝聲音警告系統,並在隨後2年讓所有路上車輛達到這一標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