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處理國5遊覽車意外事故,交通部的處理是有不足甚至不妥之處;但新任勞動部長林美珠在立法院答覆有關遊覽車司機工時問題的說法,則又把交通部「比下去」了:她說,司機等客人的時間「不算拘束時間」,司機可以散步、作操、聽音樂─這個答覆足列入今年官員的「金語」之中。
武陵賞櫻一日遊旅行團因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33人死亡的慘劇,雖然意外原因仍在調查中,但外界一致把原因指向司機過勞問題。因為一日遊的行程,早上5點半出發,到晚上9點多遊覽車仍奔馳在高速公路上,以工時而言長達16小時,更兼北市勞檢處調查後確定司機已連續出勤12天。
司機連續出勤12天,明顯違反勞基法規定,已無疑義;但對一天工時的計算,則各方議論紛紛;業者強調的是並非連續駕駛10多小時,遊客下車觀光時,司機就可以休息;而依照交通部的規定則是「手握方向盤時間不能超過10小時」。而社會大眾普遍的直覺與經驗則當然認為是過勞無疑,因為在外十多小時不可能得到真正的休息,政府原先那個「手握方向盤時間」才算工時的規定,已經被批評到臭。
但林美珠則是更進一步,在立委詢問駕駛在旅客下車觀光後的等待時間是否算是工時,她回應,若沒有受到雇主拘束就不算,「他可以把車門關起來,他可以去散散步,可以去做做操,他也可以去聽聽音樂」。看看網路上對這番話的反應,大概就知道林美珠這一席「神答」是如何引起反感與憤怒。
依照林美珠的邏輯,這些遊覽車司機真是「好命」、工作輕鬆到爆,因為只有開車時間算工時;那些以接送老闆上下班的司機,每日工時甚至可能少到1-2小時─當然,還有許多工作的工時都要重新計算哩。
林美珠的說法與思維,顯然是極度苛扣勞工。看看其它國家的作法,以日本而言,只要是「拘束時間」就算工時,旅客下車遊玩─即使不留一人在車上,司機也不可能真正休息,更難如機器一樣停機就是停機、「說睡就睡」;稍有旅行經驗亦知只要人在外面,就難有品質良好、真正的休息,這些時間當然應該算工時。事實上,司機的工作是從檢查車輛開始,即使旅客都送走還要交車。
如此勞動部長,豈不令勞工心寒?事後的說法、補充解釋無論有多少,都難掩其錯。
而交通部的處理,亦有不足甚至可議之處。從十三日晚上發生事故多日後,猶聽到車禍罹難者家屬說,沒有政府機關和人員接觸提供協助,因此雖然家屬組織了自救會,但連如何主張權利都不知道,也全無頭緒。過去對重大意外事故,政府有關單位除了派員撫慰外,更要視事件性質、家屬需要,提供必要的協助─從善後處理、法律諮詢、到求償訴訟,甚至對個別家庭受到衝擊後的因應,都可能在需求範圍內,這次交通部的作為顯然是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