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第二階段聯署進行得如火如荼,早已跨過最低門檻人數(23萬),更可能在3月28日截止時,逼近第三階段罷免人數(約58萬)。有些人(如李艶秋、沈富雄)和罷韓團體都公開疾呼,韓國瑜應知所進退,自行辭職,以免賠了夫人(丢了大位),又折兵(勞民傷財)。
這種論調見樹不見林,甚至是盲人騎瞎馬。韓國瑜市長如果辭職,只是屈服於民粹,而非對民主低頭。前者,是政治人物的懦弱;後者,則剥奪高雄選民的權利,兩者都不可取。好漢做事,好漢當,韓國瑜必須在信仰倫理(市長受選民托付)和責任倫理(民選官員承擔終極後果)方面,有所為與有所不為。辭職,不過是未戰先降(典型的吳斯懷翻版)。
韓國瑜不應辭職,理由歸納起來,不外實際與抽象兩個層面。實際層面,立竿見影。儘管台灣第三大都會區未必卧虎藏龍,韓國瑜到底是高雄市民投票選出的地方首長,一市之長所為何事,全由市民使喚,除非作奸犯科,當事人不能説辭就辭。抽象層面,影響深遠。罷韓,是台灣直接民主的有效驗證,取捨之間,應由選民定奪,虎頭蛇尾,一無是處。
從實際操作看,在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張時(可能超過最快的5月罷免投票),高雄市不能群龍(更可能是一堆地頭蛇)無首,韓國瑜就算只是過場演出,戴著口罩,到處現身露臉,總比無人領導,在觀感上讓市民踏實一點(天塌下來有市長頂著),在倫理上也叫市民有所期待與依托(市長共體時艱苦民所苦)。
韓國瑜一旦辭職,他所任命的大小政務官就失去正當性與合法性(樹倒,猢猻安在)。即使過渡的短期内不必與市長共進退,他們在政策制定和執行上,勢必礙手礙脚,特别是在新任市長就職前後,官位難保。幾個月下來,有人會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反正最後損失的是高雄市民與納税人的荷包。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市長辭職,兹事體大。韓國瑜既然當上市長,去留,已非他個人能隨心所欲。小我,任性無妨(「放馬過來,恁爸等你」);大我,兒戱不得(老子不幹了,你奈我何)。罷韓,是目的,而非手段,不然毫無經驗價值。辭職或罷免,結果固然一樣,意義卻大不相同,尤其是在抽象層面。
從抽象角度看,韓國瑜是否應該下台,只能經由整個罷免程序做最終定論,成也高雄市民,敗也高雄市民,其他人獻策無妨,但不能越俎代庖。
仔細探究,罷韓,至少有三個相互糾纏的象徵意義,每一個都足以見證台灣的自由民主和集體智慧是否經得起檢驗:民意與天意的矛盾、民粹與民主的對抗和個人麻煩與社會問題的分辨。不論是哪一個,始作俑者都是韓國瑜本人,怪不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