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三的軍公教抗議年改後,隔日行政院會就正式通過年改方案的相關修法,這是一個雖算是「有感」但卻相對「溫柔」得有點過頭的改革方案,如果反年改者這種方案都不願接受,那就只能走另立基金之路了。
稱年改方案為「溫柔」是因為其改革既是漸進、幅度又不如預期大;以18趴而言,在已訂有地板金額後,其實是可以加速取消,但方案仍要分6年才退場;所得替代率也是在降到75%之後,以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的「龜速」最後才降到60%。
而年金的「地板」已訂為32160元,也就是說每月領取年金(包括月退與18趴)數額低於此數字者,不會受到年改的影響而減少年金。這個數字是領取勞退年金的勞工,每個月平均領取的1.6萬的兩倍;即使加上勞退的金額到2.4萬,這個3.2萬的地板還是遠高於勞工。
最諷刺的是在周三抗議年改現場,抗議的退休公教聲稱「一個月沒有5萬元難以生活」的同時,外界看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去年受僱人員薪資的中位數為4萬612元,也就是說有半數勞工每月領取薪資在此數字以下。這還是仍在工作的勞工,退休勞工則是不到2萬。抗議者那句「沒有5萬難以生活」無寧是為這場反年改的抗議下了最佳註腳:人性的貪婪!
在329抗議現場,抗議者發出的訴求中包括:堅持信賴保護原則、堅持不溯及既往原則,由改革法案公布實施後的任命人員才能使用,法案公布前任職與退休者權益不能更改等。
有關信賴保護原則,大法官解釋已說得非常清楚,改革並不涉及信賴保護原則;至於不溯及既往原則,事實上現有年改已是「實質的不溯及既往」(未追回改革前已領取的年金),改革通過後仍在領取年金者必須適用,這是「非實質的溯及既往」,且世界各國的年金改革無一例外的是採此方式,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年改是讓已領取年金者繼續領到飽、拿到爽,改革方案(沒有例外一定是費率提高、延後退休年齡、領得更少)只適用於實施後才任用的人員。那些反改革者保衛自己利益的嘴臉,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反年改者口口聲聲說是他們繳費而來,實質上在「隨收隨付制」下,必須是靠後代者繳費才能支撐財務,甚至政府還必須撥補挹注。曾有人計算過,教師加總1個月繳約5000元,繳25年才150萬元,每月可領6萬,領2、30年領到己身而終,國家財政能不垮嗎?事實上,換算下來教師退休後不到1年半就能領回自己繳的退撫基金,之後領的都是由政府補助、及後代繳費「供養」而來。
部份反年改者強調,政府該作的是提高各類退休基金的收益率,而不是一味砍年金,不過,這套似乎言之成理的建言難以落實。設法提高基金收益率有其必要,但把整個財務寄望於退休基金創造高收益率,明顯不切實際。更何況,目前軍公教退休年金的最大問題,還不僅於財務的難以平衡,而是在造成社會同代之間、不同族群,及不同世代間的不公平。降低所得替代率只是稍微縮小這種不公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