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全稱「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毛澤東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註一)】
從神佛分離令開始
⊙明治維新初期,為了鞏固天皇成為新生統一國家的政治權威,讓其復活於歷史神話中的宗教威信(即「王政復古」)裡,第一步就是要復興佛教傳入日本之前的神道(神道教),把日本人從唐心(指中國文化)、佛心(指佛教文化)中解放出來,歸回到最初的大和心──即以神道為國教,以實現所謂「政祭一致」的古制(意即:天皇不但是政治領袖也是宗教領袖)。因為在此之前,由於佛教興盛導致本土的神道逐漸沒落,最後出現──「本地垂跡說」──即「神佛同為一體」,佛教與神道混而為一,但以「佛主神從」為主流信仰(即「神佛習合」,或是稱作「神佛混淆」)。為此明治政府於1868年(明治元年)1月設置神祇科、2月設置神祇事務局、之後陸續頒布了──《神佛不得混淆令》、《神佛分離令(神佛判然令)》,強制命令──全國的神社都必須與佛教分家。早稻田大學創辦人大隈重信(1838~1922)晚年就指出:「為了恢復上古天皇親政的局面,則不能顧及佛教這一印度、支那傳來的教法。儒教也是一樣。就是要追溯佛教、儒教傳入以前的日本,改變神佛實際上混為一體的狀況,實行神佛分離」。
明治政府先是沒收了幕府將軍和個別大名分給某些寺廟的土地,並發布佈告鼓勵(強迫、威脅)僧尼蓄髮、吃葷、還俗、結婚。截至1878年,總計全日本87,000多個大小寺廟中至少有20%關閉,56,000多個僧尼還俗(註二)。當時日本急於現代化,為了破舊立新,再加上神道教憤恨忌妒許多佛教寺廟不但擁有巨大領地,甚至還擁眾多的僧兵,於是趁此機會與維新份子合作,聯手展開如同大陸「文化大革命」一般的「廢佛毀釋(廃仏毀釈,はいぶつきしゃく)」運動,造成日本佛教空前的浩劫。數不清的千年古剎(佛寺)、珍貴佛像與歷史古籍被賤賣與毀棄(如當柴燒)。像奈良著名的古寺、法相宗的大本山──福興寺(最初建於西元669年,平安時代被燒毀,在鐮倉時代重建,但之後仍歷經許多火災被焚毀而重建的過程)就因為僧侶全部被迫還俗,寺廟圍牆被拆除,五重塔、三重塔被拍賣,部分領地遭沒收並廣植樹木後改為「奈良公園」,而不得不在1871年(明治四年)廢寺。由於公園緊鄰視鹿為神之使者的「春日大社(舊稱:春日神社)」,因此意外變成近代日本著名的賞鹿公園(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