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主黨接掌聯邦眾議院,情報與金融委員會調查「川普集團」(The Trump Organization)是否在2016年大選中洗錢、勾結境外勢力,要求第一資本(Capital One)、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與瑪澤會計師事務所交出相關資料。
兩樁調查分別是「川普訴范錫案」與「川普訴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案」的緣由,川普之所以成為原告,是因為他興訟試圖封殺法院、國會索取資料的傳票。無論如何,堂堂美國總統涉及這類罪行,比「香蕉共和國領導人」還不堪,更何況川普還是代表向來奉行保守意識型態、「傳統價值」、「基督教價值」的共和黨。
如果總統殺人放火……
回到聯邦最高法院,川普的律師與聯邦司法部訴訟長(Solicitor General)法蘭西斯科(Noel Francisco)力主總統在職期間擁有「臨時絕對豁免權」(temporary absolute immunity),就算殺人放火(想想川普著名的「我在第五大道開槍殺人」說法),國會與執法機構也莫奈他何(國會彈劾、審判是另一套程序),如此才能保障日理萬機的總統不受國會與執法機構的「騷擾」,全心全意「福國利民」。
看看川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是如何粉飾太平、諉過搶功、踐踏專業、政治掛帥,那些訟棍的辯詞顯得分外可笑可歎。更何況,美國總統任內接受司法調查早有先例,世人對1974年的「美國訴尼克森案」(United States v. Nixon)、1997年的「柯林頓訴瓊斯案」(Clinton v. Jones)應該記憶猶新。在聯邦最高法院判決之下,前者迫使尼克森總統交出水門案(Watergate scandal)白宮錄音帶,後者迫使柯林頓總統對一樁性騷擾案提出證詞。如今川普何德何能,竟想開出「刑不上總統」的歷史先例。
9位大法官向歷史交代的關鍵判決
聯邦最高法院現任9位大法官,共和黨籍總統提名的保守派佔多數,其中葛薩奇(Neil Gorsuch)、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兩人更是「朝天子門生」,能否為美國的民主體制把關大有問題,「川普訴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案」對川普尤其有利(國會濫用調查權干擾總統施政)。只能期望他們會想起已故保守派大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在審理「柯林頓訴瓊斯案」期間的名言:如果總統忙到沒有時間應付調查,那麼「直到任期結束,他都不應該打高爾夫球」。高爾夫球,正是川普的最愛。
不過就算川普在法院吃癟,他在剩餘任期(8個月或者4年8個月)也不必太過擔憂自己的醜事一一曝光,因為他已經徹底收服聯邦司法部的高層,將司法部的獨立性降至歷史新低點,從佛林(Michael Flynn)案的翻案過程就可以看出,現任部長巴爾(William Barr)簡直有如川普的私人律師。職是之故,聯邦最高法院這場「總統司法豁免權」攻防戰,歷史意義格外重要。
其實除了「諾頓一世」與川普之外,美國歷史上還有一位總統以帝王自居,他在對抗司法調查權的時候,透過律師如是說:「美國總統在4年任期內,擁有一如法國國王路易十四(Louis XIV)的權力,不受制於任何法庭程序,只有彈劾案法庭(國會)例外。」這人便是尼克森,1974年8月在國會彈劾陰影下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