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不需要成立國家級歌仔戲劇團?這個「小」議題最近又在茶壺裡「沸騰」。所謂「國家級劇團」可能包括「國立劇團(例如國光)」、「國家劇團」(目前尚無,但有一個國家交響樂團),這兩個公立劇團是有差別的,以大學作比喻,我們有眾多的國立大學,但沒有一個「國家大學」。討論公立歌仔戲劇團這樣的議題,其實是有意義的,因為它的背後反映了台灣近代戲曲生態與政治干預劇團的慣性。
國民政府退守台灣之初,鑑於內戰時期文藝宣傳慘敗的前車之鑑,開始掌控民間藝術資源,成立「台灣省地方戲劇協進會」、「台北市地方戲劇協會」之類公會,職業劇團都被納入,接受劇團牌照檢驗,還得參加地方戲劇比賽,演出「思想純正」的劇本。國民黨同時「輔導」業餘子弟團參加「民間遊藝協會」組織,把台灣興盛一時的子弟團收編入地方黨部的文宣大隊或中隊,在國家慶典時出陣亮相,營造普天同慶的氣象。
比較讓人想像不到的,國防部康樂總隊曾於一九五八至一九六一年成立歌仔戲劇團,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五年,改演台語話劇,都是招收坊間演員組成,目的不在戲劇傳承,而是藉台語劇團宣揚反共國策、宣慰軍中袍澤。
不過,國民政府戲曲政策明顯重中國輕台灣,殆無疑義,軍中廣設劇團、劇校(訓練班),以京劇為主,德澤及於台灣人極少聽聞的豫劇,並於六〇年代把私立復興劇校收編為國立。本土歌仔戲、新劇、布袋戲難受政府青睞,連一九五〇年代,憑一己之力經營拱樂社的陳澄三,為了培養歌仔戲劇場及表演人材,屢次向主管機關──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申請設置拱樂戲劇學校,皆被打回票,最後才於一九六〇年代勉強成立「政府立案」的戲劇補習學校。
本土戲曲能夠進入官方機構,是在台灣本土意識高漲的一九九〇年代,復興劇校∕台灣戲曲學院成立歌仔戲、客家戲兩個學系,首先反映這個「政治正確」風向球。最近十多年教育部兩度籌設國家級歌仔戲劇團,第一次是二〇〇一年一月,第二次是二○○七年一月,也是台灣大環境的產物。兩次計劃最後皆因「歌仔戲界」與學者、專家意見分歧,在緊要關頭喊停。
其實,當年反對跟贊成的人皆屬歌仔戲的擁護者,他們長期為本土戲曲的處境忿忿不平。不過,一旦政府認真考慮籌設歌仔戲劇團,南轅北轍的意見紛至沓來。反對者的主要理由都是:擔心破壞戲曲生態。因為公立歌仔戲劇團一旦成立,雖然對演員、樂師是一大鼓勵;但對歌仔戲劇團經營者來說,公立劇團會有磁吸效應,民間劇團生存空間更小。
二〇一〇年代的台灣已不是上面一句話,就可以迸出一個豫劇團的年代,創辦公立歌仔戲劇團,也要關照公立現代戲劇團、舞團、北管劇團、客家劇團、布袋戲劇團的可行性。每個藝術領域不同,也不是每位藝術菁英都贊成設立公立劇團、舞團。就戲曲的生態環境而言,如果設置公立劇團應以保存、演出傳統曲目為主,實驗性強、風格創新的演出,交由民間來做,政府文化部門建立獎助機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