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中小學辦學經費,豈容競爭?

2020-06-0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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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國民教育有普及精神,但中小學的經費卻有資源不均的問題。(資料照,許占鳳攝)

作者認為,國民教育有普及精神,但中小學的經費卻有資源不均的問題。(資料照,許占鳳攝)

基於資源有限,並為確保計畫的可執行與價值,除教育部針對大學的部分經費補助,已長久採取競爭型計畫模式外,另諸如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及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等,亦以大學教師為補助對象實施自願性的競爭式申請。而既然是「競爭」,通常就不是人人有獎,所獲得的經費多寡也不會大家相同;本文於此,姑且不論競爭型計畫可能存在使大學過度配合政策而失去自主的弊端,即便僅著眼於應強調基本性、普遍性、均質性的中小學教育階段而言,其學校辦學經費需求,顯然就更不適合、也不應該採取競爭型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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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相對於過去對於中小學的經費補助,一般是由主管機關依據既定條件主動進行分配,但現在除了最基本的學校維持經費外,卻有愈來愈多的補助項目,也讓中小學必須提出競爭型計畫,才能決定能否獲得補助或補助經費之多寡。事實上,驅使大學以競爭方式搶食經費已屬不當,主管機關在食髓知味之餘,有樣學樣的進一步讓中小學也比照辦理,則更是謬之大矣。

目前,競爭型計畫在中小學的運用面向極為多元;據報導指出,甚至是學校已使用數十年的老舊廁所改建,也有縣市要學校提報計畫才能競爭所需經費。以此為例,學校廁所是否可以改建或整修,竟然是以紙本計畫內容的好壞為依據,而非是廁所實際上的具體狀況與堪用程度。無怪乎,坊間這兩年已有專門指導中小學撰寫「競爭型計畫」的專書;可以預見的是,在偏重文件作業的表面功夫推波助瀾下,教育現場「務虛」而不「務實」的境界,亦自當更上層樓。

而「競爭型計畫」之所以能穩健存在於中小學教育階段,其可能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二:

其一,當「整體預算」在扣除所有學校的基本維持經費後,「剩餘預算」已無法普遍提供所有學校一體向上改善的所需經費。因此,主管機關乃就假設,並非所有學校都有需求,故而「化主動為被動」,改以競爭型計畫讓學校自行提出申請。這樣一來,主管機關不但可以免去分配「剩餘預算」的麻煩事,未來若有特定學校因為經費不足,而發生應改善而未改善的任何衍生問題,主管機關也能推託成學校未提出申請,或是所提計畫未盡完備;甚至乾脆說,這一切都是「外部專家委員」的專業審查結果。

其二,透過「競爭型計畫」分配經費,除了能讓主管機關省去不少麻煩外,也可能是部分中小學校長競逐績效的重要戰場。具體而言,原本應該由主管機關主動公平分配的教育經費,當改採由學校撰寫計畫的競爭方式進行補助後,除讓主管機關可忽略實地需求,而得逕依書面計畫在冷氣房中直接決策,亦有助於提高預算執行率並輕易達成「行政績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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