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貪污下場有多慘?朱元璋「人皮草袋」變態酷刑大公開:割鼻、斷手腳筋瞬間變小菜一碟

2020-06-29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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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到底有多少變態酷刑?(示意圖/取自youtube)

明朝到底有多少變態酷刑?(示意圖/取自youtube)

編按: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對於貪官汙吏深惡痛絕,對其懲處方式也非常變態,像是剝皮示眾、抽腸等等刑罰種類繁多,明朝也成了各式酷刑的盛行年代,種種手段讓人不寒而慄……

剝皮

剝皮這兩個字一聽就教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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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活剝人皮也是殘酷的一種死刑,它的前身是活剝面皮。三國時吳主孫皓性情殘暴,曾剝人之面皮,後來吳國為晉所滅,大臣賈充曾問孫皓為何剝人臉皮,皓回答說「討厭那人的臉皮太厚」。剝皮時,先從被剝者的後脖頸開刀,順脊背往下到肛門割一道縫,然後把皮膚向兩側撕裂,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皮膚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就像兩隻蝙蝠翅膀似的,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明熹宗天啟年間,太監魏忠賢的爪牙還發明了另一種活剝人皮法:用熔化的瀝青遍澆人體,略乾後,用椎敲之,於是瀝青便黏著人皮掉落下來了。

明朝時,剝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朱元璋最恨官吏貪汙亂法,為了對此種犯罪行為加以嚴懲,他設計了一些酷刑,比如挑筋、斷指、刺面、文身等,其中最有特色、也最為慘烈的酷刑就是「剝皮楦草」了。這是他的一項重要發明。據葉子奇《草木子》記載,朱元璋對各地官員責治甚嚴,若有官員貪汙暴虐,准許百姓赴京訴冤。官員貪汙的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要處以死刑,殺頭後還要梟首示眾,並且剝下他的皮,再往裡面填滿草,把這「人皮草袋」置於衙門裡官座旁邊,讓後任官員觸目驚心,起警戒作用。不僅如此,朱元璋命令各級地方政府的衙門旁邊都要設一個皮場廟,裡面掛滿了被裝上草的人皮袋子,以便震懾官吏,使他們遵紀守法。

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趕走了侄子建文皇帝,占了南京,對忠於建文帝的朝臣進行了殘酷鎮壓,景清和胡閏都是被剝了皮的。景清刺殺朱棣未遂,被捕後罵不絕口,朱棣命令剝了他的皮,「草櫝之,械繫長安門」。胡閏是被縊殺的,然後用灰蠡水脫他的皮,剝下來,楦上草,懸掛在武功坊示眾。

明朝對貪官汙吏有許多特別的刑罰。(圖/pixabay)
明朝對貪官汙吏有許多特別的刑罰。(圖/pixabay)

抽腸

抽腸作為對人懲罰的酷刑,早在春秋時就實行過。《莊子.胠篋》篇云:「昔者龍逢斬,比干剖,萇弘胣,子胥靡。」句中的「胣」或作「肔」,就是刳出肚腸的意思。萇弘是周敬王時人,約西元前四九二年以前在世,可見抽腸的歷史是多麼悠久了。

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桿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桿的一端有鐵鉤,另一端懸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鉤放下來,鉤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鉤出來,掛在鐵鉤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往下拉,這樣,鐵鉤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兒就氣絕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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