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天專欄:斷交骨牌效應的明天過後 -- 簡論中梵外交史

2017-06-1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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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巴拿馬斷交之後,是否將輪到梵蒂岡?(作者提供)

繼巴拿馬斷交之後,是否將輪到梵蒂岡?(作者提供)

巴拿馬與中華民國斷交的「明天過後」,再次誘發了台灣各界對斷交骨牌效應的憂懼。一個不斷被提及的問題是:下一個是否輪到梵蒂岡?由於羅馬教廷不是一般意義下的國家,在乎的核心利益更與世俗標準不同,中梵外交是一個複雜的歷史遺留問題,相關文獻很多,《中梵外交關係史》梳理了自1922年至2000年前後教廷與中華民國建立外交關係的歷史,對研判兩岸未來的外交戰,頗具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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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以敝之,教廷在乎的不是兩岸關係,不是中美關係,更不是地緣政治,而是天主教會在華利益與教宗聖統的延續,其他一切都是次要考量。

自庇護九世於1870年普法戰爭後在梵蒂岡「閉關自守」之後,教廷就成了一個沒有世俗土地的虛擬國度與精神政權。因此何謂「在華利益」,不能用世俗觀點衡量。這層歷史淵源,上溯1245年英諾森四世遣使蒙古。教廷盤算,當時蒙古皇室妻族(乃馬真太后)信奉景教,改宗天主較易。但對薩滿教、景教、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兼容並蓄的蒙古大汗元定宗貴由而言,天主教的神,只是選擇之一,不是唯一。

由元朝入明朝,天主教傳教士雖與中國士紳階級廣泛接觸,但在「敬天法祖」等根本問題上,天主教會與天朝上國兩個價值體系有許多不可調和的困難。有清一世,所謂「保教權」維護,基本上是列強干預中國內政的藉口與進行偵蒐滲透的掩護。各種教案紛擾,乃至太平天國動亂,都讓北京領導人深切警惕。

諷刺的是,於中法天津條約與中法北京條約明確取得在華保教權的法國,內政上是剝奪教會在法權力,外交上是利用傳教擴張法國利益。教廷若想繞過法國與中國交往,就有引來法國政府迫害法國教會之虞。1902年,左派當家的法國與教廷斷交,1905年法國通過了一部政教分離法,復又頒發宗教禮儀社團法,企圖利用政府補貼誘使法國教會改登記為宗教禮儀社團,不然法國教會將陷入須自籌財源的窘境。事關聖統,教廷訓令拒絕,給了清廷尋求廢除法國保教權的契機,可視為中梵嘗試建立近代意義下的兩國外交關係的起因。

到了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初期,陸徵祥掌外交,又信天主教,利用中國是協約國一員的戰勝地位爭取國際利益,自然會把與教廷建交列入工作要項。與法交惡的教廷,在解決法國保教權的問題上與中國利益一致。無奈法國阻撓,建交事延後。1942年重慶國民政府派謝壽康出使教廷,但教廷僅派非正式的教宗代表赴華隱居北京。因為當時中華大地上有三個「中國」:重慶的蔣氏民國,南京的汪氏民國,與長春的偽滿州國,教廷的決定,是在權衡國際均勢,對華正式建交難以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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