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投資人看不下去了!大股東林宏信:絕對不賣中山北路土地,努力做希望發股息

2020-07-1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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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經濟部發表大同申請董事變更案結果,而市場派之一欣同投資顧問董事長林宏信表示,已向經濟部申請改選董事臨時會。(盧逸峰攝)

圖為經濟部發表大同申請董事變更案結果,而市場派之一欣同投資顧問董事長林宏信表示,已向經濟部申請改選董事臨時會。(盧逸峰攝)

經濟部今(9日)駁回大同申請董事變更案,大同市場派欣同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林宏信今(9日)在記者會表示,已在8日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若進入董事會,絕不賣大同中山北路土地。

林宏信指出,不應再由6月30日大同股東常會有不良紀錄的大同公司派召集股東會,而應透過公司法第173條規定,由繼續持股3%以上、滿一年的小股東召集股東臨時會,才可有效解決大同董事改選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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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173條規定,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股份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前項請求提出後15日內,董事會不為召集通知時,股東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他解釋,之所以可跳過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不經15日等董事會通知的程序,直接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主要原因是採取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股東行動主義的精神,得跳過有爭議且違法的董事會,直接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

土地處置理不斷 剪還亂

除了欣同投資顧問公司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陣營也會向經濟部申請。林宏信認為,若有多組市場派股東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將會使股臨會的過程更公開、公平。

他嚴正宣示,不管誰當大同董事長,自己都反對開發大同的中山北路土地,不該製造外部股東進入董事會即立刻賣中山北土地,結束大同公司的假象。因為土地變更、地目開發都不可能立即發生,何況若要開發大同大學土地,還須教育部點頭。

他直言,處分不動產土地是大同公司的現在進行式,近兩筆土地開發案即超過新台幣100億元,絕不是未來有土地開發背景的股東進入董事會才開發。

不過,土城大同莊園訴訟連連,違約金、遲延利息金額龐大,若由有專業背景股東進入董事會,將更有能力處理這些問題。

他解釋,尚志資產在108年度貢獻大同公司現金股利高達80億元,有信心可透過尚志資產等獲利,在3年內分配現金股利給股東。

大股東忍不住了 公開力抗大同公司派

他提出5大訴求,盼未來大同董事會透明公開、聚焦本業及減少轉投資風險、反對開發中山北路土地、提振員工士氣並提高員工收入、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他指出,配合政府防疫,要求支持者在政府指導的集保電子投票平台投票,依電子投票平台顯示,自己也應當選大同公司董事,得票雖比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的獨董票少,但卻比林郭文艷的得票數多3倍,怎麼會被大同公司派違法刪除得票數。

他強調,自己絕不是中資,大同公司派既然提告,應由法院及主官機關認定,法律上的無罪推定原則,難道大同公司派委任律師不懂嗎。

林宏信也指出,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遭法院判賠大同22億元,這些都將會要回來給公司,分發給員工和股東。

責任編輯/任婉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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