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查前瞻基礎建設預算案,朝野激烈水球衝突中,一名在中國傳媒大學就讀的台灣學生,「一時興起」竟拿起水球加入戰局,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和邱議瑩不約而同指出,這個學生領有「統戰」獎學金,問政素來溫和的鄭運鵬極含蓄地說,「我不認為此人是共諜,但先前有人提到的在台共諜超過5000人,還真的有可能。」邱議瑩可就直白質疑,「領有統戰獎學金,跑到立法院攻擊民進黨立委,這是國安問題!」
這位韓姓學生,從小跟著台商父母在大陸成長,根據學籍資料一路念的都是中國的學校,不知道過去他到底回台灣的頻率有多高,這顆水球丟出這麼大動靜,不知道是否把他嚇得一溜煙趕緊回中國?不論他是否受到驚嚇,終究是台灣的孩子,但道理還是要講清楚。
記者沒有「一時興起」的空間
首先,他是以「實習記者」身份進入立法院,即使冠有「實習」之名,他還是「記者」,要「實習」的第一課,應該就是「記者的專業倫理」,記者作為紀錄並報導事實的工作者,沒有「一時興起」的空間,除非立法院打出人命之危,加入搶救,此屬人道義務,立委肢體衝突再嚴重,連助理都不可以加入戰局,遑論記者。
或有人謂那太陽花學運的陳為廷當年進場嗆教育部長做何論?陳為廷是受立委邀請帶進場的社會人士,他不是記者,嗆聲後陳為廷也致歉,為此社會人士旁聽規範還多次檢討。換做今日已經是國會助理的陳為廷,若也進場拿水球丟人,一樣會被罵到脫三層皮。
帶實習記者進場的媒體當然是要負連帶責任的,因為實習記者能拿到國會證件憑的媒體的名號,而非他的學生身份,第一課都沒教好,馬步札不穩,招式再華麗都沒用,如何負責也是媒體自律的一部份。
國會尊嚴不是笑話
其次,國會尊嚴,不是笑話一句,儘管台灣國會打打鬧鬧三十年,那是立委自己作踐國會尊嚴,對於「最高民意機關」,人民的代議士,當然要有基本尊重,用白話文講,制度上唯一能扭轉總統政策意志者,唯立法院而已,雖然,立法院已經多年習慣於依政黨之別,以權力者的意志為意志。
立委互打,送不送紀律委員會,屬國會自主,官員「藐視國會」得立委決議如何處理,至於其他並無明確規範,可確定的,衝突當下,會議主席有權要求駐衛警拉走製造衝突的出列席人士,包括助理、記者和其他人士(記者有採訪權,可沒有打人權),但是,自國會全面改選之後,立法院已經慣例不動用警察權,即使太陽花學運都不曾破例。
就這次水球案而言,立法院可以追究可以不追究,至於追究與否到底是秘書處說了算?還是委員會決議才能算?似無前例可以依循,唯未來國會門禁或者開會秩序是否要從嚴規範,應該是防範類似事件重演的必要舉措,對標榜「透明政府,開放國會」的蔡政府而言,在國會秩序與採訪權之間,卻得避免因為一顆水球,損及其他媒體或獨立記者的採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