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國家語言發展法》已使108課綱瀕臨危機!

2020-11-0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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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見圖)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要求將國家語言列為基本課程,並於3年內實施,希望立法院盡快組成課審會委員審查會,避免影響學子權益。(資料照,盧逸峰攝)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見圖)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要求將國家語言列為基本課程,並於3年內實施,希望立法院盡快組成課審會委員審查會,避免影響學子權益。(資料照,盧逸峰攝)

《國家語言發展法》於民國107年12月2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隔年1月9日公布。所謂「國家語言」,根據立法意旨,指的是「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而且,由於都已經瀕臨衰微的危機,必須儘速復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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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如何復振、搶救呢?主管機關文化部自然得想方設法,而依據此法第9條第2項規定,教育部不能置身事外,「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且依據第18條規定,此部定課程應在十二年國教開始實施後3年施行。換言之,就是111學年度,從國小到高中一體適用。

由於《國家語言發展法》研訂時,文化部曾邀集相關部會討論,顯然上述條文應該已獲教育部同意,因此納為部定必修,勢在必行。問題在於,十二年國教的課程總綱早於103年就公布了,而各級學校已依據總綱及各領域課程綱要,進行多年的課程規劃與發展,且於108年8月正式實施,現在有一門課程叫做「國家語言」將於111學年度以「部定必修」的高規格安插進既定課程架構中,這意味著必然會排擠掉某種課程。

就國小而言,原來是在「母語」概念下安排了本土語文或新住民語文課程,六個年級每週都是1節課,現在本土語文「升級」為國家語言,新住民語文的學習機會是否會遭受波及呢?如果不會遭受波及的話,這是否代表著身為新住民第二、三代的學生將是不必承擔搶救瀕危國家語言任務的化外之民?

至於國中或高中的情況,就更為麻煩了,因為原來都沒有本土語文課程的規劃,現在國中必須三個年級每週都得挪出1節課,而高中則要在三個年級中挪出2個學分來。由於「國家語言」是部定必修,因此要犧牲的自然是校訂課程,或原先授權給學生自主學習的彈性學習時間。

從高中端來看,由於「校訂必修」課程是108課綱的重中之重,不能捨棄,所以可犧牲的就會是校訂「多元選修」課程,但真能犧牲嗎?其實很難。表面上看起來,不就只是割愛2個學分給「國家語言」部定必修課程嗎?請不要忽略了,就學生學習而言的2個選修學分,在老師這一邊,這相當於至少10門課程的研發心血將付諸流水,直接從選修清單上刪除,茲事體大;如果在「多元選修」下不了手,剩下的犧牲品就只有「彈性學習時間」了。至於國中,毫無懸念,注定只能更動「彈性學習課程」,犧牲社團活動,或是統整性議題探究課程等原本期待學生自主學習的規劃。

差可告慰的是,在108課綱中,無論國中或高中一直都沒有新住民語文課程的規劃,因此,前述擔憂將會自動消除,新住民子女將從就讀國中起,也得加入搶救瀕危國家語言的任務。但是,他們在這一門課程的學習如何和已經起跑6年的同學相比呢?差異化教學,無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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