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遭抹黑買票?張嘉郡感嘆村長無罪判決是「遲來的正義」

2020-10-2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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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020立委選舉賄選風波,前立委張嘉郡在臉書發文感嘆「遲來的正義,永遠讓抹黑造謠的人得利」。(資料照,顏麟宇攝)

針對2020立委選舉賄選風波,前立委張嘉郡在臉書發文感嘆「遲來的正義,永遠讓抹黑造謠的人得利」。(資料照,顏麟宇攝)

今年初立委選舉,雲林縣元長鄉五塊村長蔡龍烟被控涉嫌幫候選人張嘉郡買票,而後雲林地院、台南高院分別判無罪、上訴駁回。對此,張嘉郡日前在臉書表示,據刑事判決書來看,整起事件不僅無關賄選,反而是員警唆使作偽證栽贓,「這已不是用誇張所能形容的」,讓她感嘆「傷害已經造成,遲來的正義,永遠讓抹黑造謠的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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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立委選舉中,以近8000票之差、輸給民進黨候選人蘇治芬的張嘉郡,在臉書上引述「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9年選上訴字第790號刑事判決」,指出該案證人張雅萍於1月11日主動以涉嫌偽證為由,向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自首,並經檢察官另立偽證案偵辦;張雅萍並於2月21日偵訊中稱,自己要自首,稱警員陳恒正拿4000元給她,「陳恒正拿錢給我,然後跟我說不管阿嬤有沒有拿這筆錢,有沒有拿到村長丟的這筆錢,就是叫阿嬤承認,然後阿嬤會沒事就可以回去了」。

張嘉郡指出,判決內容提及,「張月嬌於製作第1次警詢時,並未證稱被告有交付現金對其行賄」等情節;另外,警方於對張月嬌製作第2次警詢筆錄前,向張月嬌、張雅萍傳達,若不釐清案情不能離去,可以代為籌措賄款4000元供扣案,「實話實說可以幫妳」等訊息。張月嬌於此客觀情況下,受暗示性及受誘導性極高,顯示證人是在強烈誘導與被暗示的狀況下,做出不實的口供與筆錄。

張嘉郡批評,整起事件不僅無關賄選,「反而是員警唆使作偽證栽贓?」,她認為,這已不是用誇張所能形容的。且雲林是一個非常純樸的地方,不該為了選舉操弄無知善良的雲林鄉親。

張嘉郡質疑,該事件當初所有偵查細項都還沒公布,早上都還在偵訊階段,她的對手卻能早上發採訪通知、中午就召開記者會,直接挑明說是「外部資金介入選舉」,實在是非常荒謬。她認為,這根本就是利用檢調單位變相幫自己催票,「請問我的對手,當初你們團隊公然抹黑、破壞民主價值,難道自己不覺得欠所有雲林人一個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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