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需要熱情,熱情需要滋育。這是發生在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部落的真實故事。
象鼻國小是部落裡的小學,因為年久失修已成危樓。經報准重建,將擁有六間國小教室、四間幼兒園教室,以及兩間圖書室。族人們希望這所新的小小的學校,成為整個部落的文教中心及未來五十年的學習場域。但因為預算是多年前編列,當時以大鍋飯方式,准幾間教室就給幾間的錢,沒考慮水土保持等周邊工程可能衍生的經費;加以近年工程造價飛漲,流標頻仍,導致設計完成後工程招標乏人問津,流標達六次之多。
經校長動用各種關係請求上級補助經費,總是沒有結果;向原住民相關單位求助,也因為系統不同,愛莫能助。缺口總共是六百萬元。走投無路,建築師帶著校長南北奔波,向認識的營造商登門求助,請「惠予」承攬,一樣沒結果。
縣府教育處最後給了「指示」:拿掉斜屋頂,改成平屋頂!
話說這個斜屋頂是校長與建築師幾經思量後共同發展出來的設計,起伏的屋頂不僅呼應了周邊山形,天窗及材料的運用更象徵了「祖靈的眼睛」,是整個設計的精髓,是一種寄託原民文化於教育場域的努力。校長及建築師因為知道這會多花些錢,早先已經刪除了其他可節約的項目;要拿掉這個設計,他們面臨的「椎心之痛」不難想像!
事情走到這樣的地步,要依教育處指示辦理還是放棄這個新建案,校長還能有什麼選擇?
以上是故事的第一段。
第二段故事是……當建築界聽到這個故事後,反應激烈,咸為教育行政單位的冷漠感到痛心!後經媒體報導,一個教育基金會已年邁九十的董事長看到了消息,一通電話說願意補足缺額!
素昧平生,得溫暖襄助!校長滿懷感激北上見了董事長。無以為謝,送了校長夫人親編的桌巾。
本以為故事到此應該是圓滿的結局。未料,民間捐款的事回報縣府後,竟被告知於法不合:公共工程不能與民間資金共同執行。如果這筆錢要進來,也要等沒屋頂的教室完成後再說;到時隨學校要加什麼眼啊、鼻啊的,縣府都不會過問。 既然這是制度,學校只好配合先發包沒屋頂的設計案。
為此,要先做一個原不存在的平屋頂以符合法規,等竣工請領使用執照後再加做斜屋頂。為這個多此一舉的平屋頂,還要補辦一道建築執照變更設計的程序。這個案子目前正在施作,是朝沒屋頂的教室進行中。
這是一個找不到壞人的悲情故事!基金會捐錢是一番好意,不是來找教育處麻煩的,當然無錯之有!縣府教育處照章辦事,依法行政,又能說他們錯嗎?幾間教室給幾間的錢,大家公平合理,也能說統籌資金運用的教育部錯嗎?
可以怪罪的,好像只剩下校長與建築師!為什麼不量入為出、樽節開支,有教室用就好,想什麼「祖靈的眼睛」這些有的沒的?不知道校長與建築師午夜夢迴,會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