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法今年初好不容易完成第一階段修法,但在全台河川地、埤塘、濕地、地層下陷區域競相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同時,由社區自發性組成的公民電廠,除了台東卑南的達魯瑪克部落外,目前仍付之闕如,各縣市的綠電專區雖然強調全民入股,但籌組過程仍然不脫「由上而下」的治理模式,民進黨立委23日在立院質詢農委會時,都對台灣過去幾年農村發展太陽能光電,未能發展出像日本一樣具公民電廠精神的「農電共生」模式,感到非常氣餒。
過去長期反對六輕污染的《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主編吳松霖,最近在雲林籌組雲林綠能合作社工作坊,希望能夠由雲林在地居民,籌組公民電廠,「擺脫六輕經濟殖民」的現狀,並且透過在地生活環境的改善,創造青年返鄉就業的新動力。濁水溪的對岸,彰化「台西村綠能社區促進會」,在台大公衛學院院長詹長權的支持下,過去一段時間,也在積極爭取公民電廠的設置。
地方公民團體背景各異 政府分配資源「常不知道要給誰」
從實踐分散式電網的角度,公民電廠在台灣推動綠電過程,理論上應該是政府應該積極鼓勵的項目,但實際上,政府在推動綠電過程,不僅中央缺乏公民電廠輔導窗口,地方政府面對不同背景的公民團體,常常不知道該把資源分給誰,結果導致台灣的公民電廠籌備,最後只能仰賴個別廠商的捐獻。
以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彰化環盟推動的公民電廠為例,環保團體多次向能源局反映,希望能夠獲得政府政策補助,但能源局方面忌憚地方派系勢力反彈,不敢明目張膽地給補助,立委陳曼麗助理陳秉亨表示,該案最後該計畫是靠天泰能源公司贊助3瓩太陽能發電設備給王爺廟使用。
陳秉亨表示,台灣公民電廠推動主要困難,在於屋頂太陽能板的設置建築物,必須登記所有權,否則將視為違建,以達魯瑪克為例,當地部落居民住宅,根本都沒有登記產權,當初是靠當地教會提供屋頂,以及太陽能系統設備商提供太陽能板,才能順利完成公民電廠的設置。
「類似達魯瑪克的部落後多,原民部落發展公民電廠,最缺的就是資金,原民會與其把錢花在沒有用的景觀工程,還不如拿錢補助部落設置公民電廠。」
離岸工程20億美元、沼氣發電要養2000頭豬 公民電廠門檻超高
環團出身的吳松霖,對於公民電廠也抱持類似看法,他表示,台灣99%的民眾,過去被隔絕在能源生產之外,現在政府發展綠電,希望發展出分散式電網,然而,風力發電,一隻風機造價1億美元,離岸造價至少20億美元,養豬場沼氣發電,至少需要2000頭豬以上的飼養規模,資金門檻很高,都不是一般民眾可以參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