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三月下旬,因應新冠肺炎全球疫情,下達旅行社禁止出入團以來,旅遊業者已經過了整整一年三個月的「寒冬」,儘管政府紓困有很大一部份是補助給旅遊業者,但是所謂救急不救窮,當疫苗施打率漸次普及的若干國家已經陸續開出「白名單」,或者試點旅遊,台灣的觀光禁令─特別是「揪團出國打疫苗」的禁令有沒有調整,的確值得討論。
首先,疫苗攸關人民的生存權,屬憲法保障,提供國民充足且可以選擇的疫苗,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眼前的事實是,政府疫苗政策顯然出現破口,以至於WHO認可的國際疫苗嚴重不足,而國人對未經三期就要以免疫橋接取得緊急授權的國產疫苗同樣信心嚴重不足,搶打者被視為特權遭到獵巫有之,對中央政府(防般)官員佔據施打順位前端高度不滿者有之,爭相赴美或赴陸改打他國疫苗者有之,社會的集體焦慮讓政府「同島一命」的宣傳口號成了笑柄,同島不同命─有權者先打,有錢者出國打,政府若不能解決這個問題,那就不只是政策的破口,而是政府出現了信心危機的破口。
其次,五月疫情爆發以來,赴美班機加班次還客滿,中央防指揮中心固可以去年回台者返美,或者留學生回去繼續學業為由,自我寬慰,却無法迴避出國打疫苗已經成為現象,根據業者的說法,從「豪華輝瑞疫苗團」(打兩劑)到「嬌生八日行」(打一劑)都有,價格從十四萬到三十五萬不等,詢問度都很高,但為了規避政府「違法出團可罰三到十五萬,情節嚴重可撤照」的禁令,旅行社一概以不是出團,而是代訂機票加酒店,報價甚至包括華語導遊和司機,這無異是政府以禁令變相鼓動業者遊走法律邊緣,觀光局還特別強調只是禁止組團出國,並非限制民眾出國打疫苗,雖然不到「官逼民反」的地步,却不折不扣是誘民違法。
第三,即使禁令在前,出國打疫苗都依然絡驛於途,何以故?因為憲法保障人民的遷徙自由,即使防疫緊箍咒在前,只要符合防疫規範,比方一定天數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等,目的地非旅遊紅燈,有班機就能上飛機,防疫指揮官陳時中說,罰的不是出國打疫苗,罰的是「醫療行為商業化」,「以揪團名目來招攬的醫療行為本來就不被法規允許」,陳時中所言不知依據為何?遍查《觀光發展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對旅行業者的限制與可裁罰事項多如牛毛,從不可有不利國家的言行,到不可幫顧客套匯等等,不一而足,就是沒有禁止醫療行為這一項,更重要,台灣的「健檢醫美團」正是過去招攬陸客或海外頂級客層的一項重要業務,所謂「醫療行為商業化」,在台灣早就行之久矣。
第四,「疫苗團」能去的地方不多,畢竟有充足疫苗的國家截至目前為數有限,比方說,俄羅斯也想開放「疫苗觀光」,讓外國旅客自費施打疫苗,台灣人都不見得想或敢打Sputnik V;香港有BNT,但不開放給境外人士(只準備在七月開放給滯港大陸居民和外籍尋求庇護者);中國大陸張開雙臂開放台胞施打疫苗,但尚未開放BNT,台商台幹等在大陸工作者對國藥或科興沒有違和感,但相對一般台灣民眾,還是寧可選擇其他國際疫苗;數來數去還是美國最吸人,從輝瑞BNT、莫德納到嬌生都有,美國又是台灣「最親密的朋友」,紐約州景點就可施打,阿拉斯加和舊金山機場就可施打,此刻講重話禁止,萬一轉頭美國老大哥為了回復正常生活重振觀光,歡迎台灣民眾組團前往施打疫苗,指揮中心是準備再打臉自己一次嗎?
防疫是為了救人命,不是為了阻絕人民自救,與其以明面的「禁令」放縱法律邊緣行為,不如務實開放有效管理,為疫後、或與疫共存的正常生活「超前部署」,既滿足部份人士打疫苗的需要,也緩解部份人士缺疫苗的焦慮,社會集體焦慮得到有限的發抒管道,震天價響的駡聲也能消停消停,允許人民自救,政府的公信力與民意聲望才能自救,否則照國際疫苗入台的速度與數量,政府挨駡到七月、甚至若達不到原先承諾的「群體免疫」,或逼到絕大多數國民「被迫」施打未經三期試驗的國產疫苗,挨駡到十月都大有可能,那麼此時的「疫苗之亂」,必然成為紀錄蔡英文執政功過不可或缺的一場「疫苗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