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美國國會藉由該授權法及相關決議,表達立法部門在一些議題上的看法,其中,關於「強化美台防務關係」的「國會意見」,要求政府考慮美、台海軍軍艦互訪停靠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國會意見」對美國行政部門不具強制力,執行與否,白宮的態度最關鍵。川普在聲明中指出,行政部門看待這些條款,要能與總統作為三軍統帥、享有憲法賦予的專屬權一致,而總統作為國家在外交事務上的唯一代表,將決定對哪些外國主權國家的相關條款予以執行承認,進行美國的外交事務。在川普簽署國防授權法前夕,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宣稱,「美國軍艦停靠高雄港之日,就是解放軍武力統一台灣之時」,引起美國政界與學界討論。台灣陸委會與外交部則已對李克新的言論表達嚴正抗議。
其實,在臺美斷交後,蔣經國總統曾一再表示歡迎美國海軍軍艦來台灣停靠。他在美國最後一任協防司令史奈德將軍離台時,曾告訴史將軍,中華民國本著中美間共同利益,如果一旦美國在某一時期或某一情況中,需要使用在台灣的海空軍基地,中華民國願意提供服務。1978年12月29日,蔣經國接見美國副國務卿克里斯多福,親自提出「為確保西太平洋地區,包括中華民國之和平及安全,美國亟需採取具體有效的措施,並對此一地區各國重申其保證。」雖然卡特總統曾表示,在臺美「共同防禦條約」終止以後,他仍將關切臺灣地區的和平與安全,並繼續向臺灣提供防禦性武器,但是,蔣經國並不放心美國總統口頭保證,強烈要求「美國必須就此項承諾向我國提出法律上的保證。」克里斯多福則辯稱中共並無必須以動武來解決臺灣問題之迫切理由,現在中共也無能力對臺灣發動有效之兩棲登陸作戰;另外,北京必須避免採取可能危及其與美日間良好關係的行動。美國判定臺灣沒有安全上的迫切需求,克里斯多福甚至表示,美國政府不可能再對臺灣提供安全保證。
針對卡特政府的消亟態度,蔣經國堅決推動美國國會制定「臺灣關係法」,1979年1月26日,蔣經國接見美國艾希布魯克議員時表示「美國政府與人民對下述三點必須確切體認:一、政治上:今天已有八億中國人口在水深火熱之中,美國絕不可以再讓自由中國一千七百萬的人民,接受殘酷的共產制度,落入火坑。二、 經濟上:近十年來的蓬勃成長,中華民國已成為世界經濟體系的重要部份,同時也是美國的重要貿易伙伴。今後在我國的經濟成長及與美國之間的貿易都不可以使之萎縮。三、軍事上:臺灣地方雖小,但在戰略地位上卻無比的重要。往昔太平洋能夠安定,與我們的存在及中美協防條約息息相關。如果太平洋防線上失去我們,美國的太平洋防線即為之突破,而必須退到夏威夷。以上三點是基於中美兩國的共同命運,兩國共有的利益與前途而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