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日,在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發表了音樂劇《勸世三姊妹》,劇本改編自俄國劇作家契訶夫(Anton Chekhov)名作《三姊妹》,並植入大量台灣在地元素,包括道士、牽亡歌陣、孝女白琴、西索米等。
全劇的高潮,是其中的一段曲子,女主角宋國珍指著拋妻棄子久別重逢的父親大罵:「我X你祖嬤老XX」,鮮少聽到的「八言絕句」。這段樂曲還被製作單位剪下來作為宣傳帶。
以國罵表現藝術引發爭議
國罵在各種領域都很常見。從一字經、二字經、三字經到最高級別的五字經,都常聽聞。但是,不同的「級別」,大家都知道怎麼取捨,何時作為語助詞、何時隱晦其詞,彷彿有一種冥冥的約束力在彼此心中。像《勸世三姊妹》這樣,以超級別規格、超飽滿句式的國罵,又在公眾的舞台上大剌剌地表現出來,還當作全劇亮點大作宣傳,實屬少見。
就跟過去發生過的「藝術vs情色」爭議一樣,《勸世三姊妹》的內容再度引起各方議論。「保守派」說感覺不舒服,傷風敗俗,教壞囝仔大小;「自由派」認為藝術歸藝術,創作自由不應橫加束縛。
這是古老的議題,難有定論!尤其在近代社會,在自由民主的大旗下,除了殺人放火不能做,任何形式的創作都不容許他人置喙。「解構」,已經成了一種「思想正確」,但我們也不能不承認,這個社會越來越讓人覺得少了什麼。對這樣的社會現象,不論是從「教育」的觀點,或是基本的「為人處事」的道理,我們該不該有個思考的方向?
在藝術這樣的抽象領域,雖然我們不可能也不需要定出《民法》那樣的「禁制事項」,但掌握基本的思考方向難道是不可能的嗎?
藝術有沒有禁忌、社會倫理有沒有底線
首先,我們要問,「藝術」有沒有禁忌、「社會倫理」有沒有底線?「藝術」,是創作者將內在「情緒」用他認為適當的「形式」表現出來以與觀者「分享」情緒的過程與結果——這是中外對「藝術」的基本共識。那些內心底處的幽微情緒的表現,當然可能需要非正常的表現方式,這也是應賦予藝術更大的「自由度」的原因。
但是,這個藝術的「自由度」到底可以多寬、多大?高唱創作自由的人,當然會根本否定「社會倫理」的存在,以便為「沒有禁忌」的創作環境建立基礎;但是藝術表現沒有了準則,會不會像自由民主沒有了限制一樣存在著危機?
同樣的,一個社會經過長久的發展,積累出共同遵循、約定俗成的行為模式,這就是「社會倫理」,或可稱為「道德規範」。一個社會的穩定存在,藉助「社會倫理」的效用恐更甚於「法律規章」的制約。「社會倫理」雖然會隨著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會出現不同的尺度,也會與當時的背景、觀念息息相關,但有沒有退無可退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