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傷超出臨界值,促使人們採取重大的解決步驟;不夠痛的傷則不會得到相同的認真看待,也就是說永遠不會有解決的一天。
產品或服務完全無法使用的時候,人們會想辦法換新的。假若只是一直有點不靈光,改變的動力就沒那麼大。
現況很糟時,很容易讓人願意改變。人們願意改,原因是不可能繼續維持慣性。萬一你家有蟑螂大軍出沒,你必定得打電話請除蟲公司過來,唯一要考量的只有要叫哪一家。
然而,事情要是沒那麼糟,不是很好、但也還過得去,人們就沒那麼容易改。原本的東西如果也不是太離譜,為什麼要那麼麻煩,給自己帶來新事物將產生的成本?如果只是家中有兩隻蒼蠅,真的值得打電話給除蟲公司嗎?搞不好蒼蠅會自己飛走。
離譜的東西會被換掉,但馬馬虎虎的東西會留在原地。糟糕的表現會引發行動,普通的表現則帶來得過且過。
克服敝帚自珍效應的方法,就是協助人們了解不採取行動的成本──維持現況其實並不安全,也並非毫無成本,依舊要付出代價。
我表弟以前每次寫電子郵件,都以手動方式附上結尾問候語。不論是工作信函或私人信件,他都會在最後一行手動打上「祝好,查爾斯敬上」。
我第一次聽到這件事的時候很訝異。為什麼不設好簽名檔「祝好,查爾斯敬上」,每次寄信都自動插入?
「打『祝好,查爾斯敬上』幾個字只需要兩秒鐘。」我表弟回答,「再說了,我不知道怎麼設定電子郵件的自動簽名,還要花時間去學。」
換句話說,查爾斯認為現況已經夠好。他知道目前的做法不是最理想的,但也沒糟到有動力去改變。這裡多花個幾秒鐘,那裡多花個幾秒鐘,有什麼大不了的?這只是頭痛,不是心臟病。
此外,改變的成本似乎大過好處。設定自動簽名要花幾分鐘,也才幫他省下幾秒鐘,幹嘛改?
我一次又一次試圖說服表弟使用電子郵件簽名,全都失敗收場,後來改採另一種方式。
「你一星期要寫多少封電子郵件?」我問。
「不知道。」他回答,「可能四百封吧。」
「好,那手動打一次信件結尾要多少時間?」我問。
「頂多兩秒。」他回答。
「所以說,你一星期要花多少時間打電子郵件的簽名?」
他頓了一下。
接著就打開搜尋引擎,輸入「如何加上電子郵件簽名」。
每當現況還過得去,不是什麼大事、雖然普普通通但也沒怎樣,感覺上將不值得花力氣去改。目前的狀況似乎沒嚴重到需要改。
但只要指出不行動的成本就可以讓人了解,維持現況不像表面上那樣毫無成本。
手動打出電子郵件的結尾問候語,花的時間的確不是很多,兩三秒就夠了,也因此似乎不值得花時間改掉這種做法。
然而,一星期寫四百封信,四百次的幾秒鐘加起來,大約要花十到二十分鐘。一年要花超過十小時。突然間,電子郵件最後的問候語和署名,比較不像頭痛,更像是嚴重一點的問題。想辦法做點什麼,似乎是比較好的行動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