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周在議會談到社子島時說:在主要計畫、時程不變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但區段徵收明年底要公告出去。此話引發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大怒,隔天與居民到市府前抗議。
他們之所以生氣,是因為社子島開發案最大的爭議就是主計畫,也就是區段徵收,如果主計畫不能談,就只剩下枝節的安置補償可以談了,但這是邏輯的顛倒,因為沒有徵收就不必安置。
此外社子島開發還有許多未走完的程序,如果是實質審查,未來不但主計畫可能被推翻、時程也可能延後或提前。當開發者認為時程都在掌握之中,更可看出程序只是土地徵收的一種裝飾。
不只社子島,幾乎所有土地徵收案都有相同的問題,從都市計畫擬定、到都委會審查、環評會審查、協議價購會議、公聽會、土地徵收審查,都可以看出程序的裝飾化已成為常態。
所謂最佳方案是對開發者而言、不是地主
如果問土地徵收的當事人,什麼時候知道自己的土地要被徵收?大約九成以上的地主會說,是接到掛號信那天。因為在此之前,行政機關的規劃會議不會公開,等到計畫完成、或許還已經通過上級機關的層層許可,才會寄出掛號信通知地主。
而那個由開發者擬定的計畫,都只考量對開發者有利的條件,可能花費最少、工期最短、最好還可以自償或小賺一點,至於地主的權益就不在考量之內。因此,那封掛號信不是要徵求你的意見,只是通知你家要被徵收了,怎麼徵收、何時徵收。
接下來還會通知你參加很多程序,也歡迎你去表達3分鐘的意見,於是你傻傻地跟著行政機關的程序跑,以為只要提出有力的說法,計畫就有改變的機會。但其實這些程序都已經做了完美切割,不會碰觸核心問題,說穿了就是反對也沒用。到最後才發現原來開發者要跟你談的,自始至終就只是補償多少而已。
很多例子可以佐證,例如社子島至今環評還在審、土地徵收還沒通過,但台北市政府已經在2019年9月開了「拆遷安置說明會」。另外一個例子南鐵地下化,程序進行中安置宅已經蓋好了。
而這些在徵收程序未完成前就做好的安置計畫,在程序上有很大的問題,因為這兩者有先後關係,如果未來徵收計畫沒做成,安置計畫就無法單獨存在。而且安置的精神是合宜,需要符合當事人的需求,並不是由開發者片面擬定得以周全。
都委會審查的合理性、必要性,只屬於開發者所有
大多數的徵收都跟都市計畫綁在一起,接下來就會進入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審查。雖然徵收的合理性、必要性、最後不得已手段這些話,每一位地政從業人員都很清楚,只不過這是站在開發者角度的公益性、必要性,並不是被徵收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