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廿三日舉行理監事會議決議,打房政策再次加碼,主要是規範第2戶購屋貸款。央行持續監控並努力以各種政策壓制房價,可謂「誠意十足」、盡心盡力、值得肯定,但打房加碼了幾波之後,或許該先了解一個數字:目前房市投機客比重,才好對後續政策作好規劃與定奪。
央行這次出手的時間點,被外界認為是有意選在房市黃金大檔「928檔期」前宣布實施,避免928檔期「過熱」,以免炒上去後再也下不來。新推出的政策有3項,一個是新增規範自然人特定地區(6都與新竹縣市)第2戶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第二,調降購地貸款最高成數為6成。第三,調降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最高成數為5成,並明定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規範措施除外條款之「一定期間」為1年。
新措施中,第二與第三項主要與業者有關,一般民眾最容易「有感」的應該就是第一項,針對第2戶購屋貸款作限制,因為先前的限制都是第3、4戶以上,才對貸款成數、寬限期等作限制,這次直接限到第2戶,代表的就是「事態緊急」,過去的措施仍未能壓制買氣、避免房價再漲,才會緊縮到第2戶。
但部份業者則反應,此次政策再限縮第二戶貸款寬限期,是打錯對象,「打房打到庶民痛苦增加,實在是沒有道理!」因為通常民眾購買第2戶,是為了幫子女置產或換屋,並非炒房,因此央行這個限制欠缺合理性,甚至因此導致收入有限的民眾還款負擔加重。
是非對錯,業者說的是否有道理,應該先了解房市投機客的多寡與比例。過去台灣市一直最為人批評之處,就在幾乎不課資本利得,炒房者的獲利幾乎不必課稅,這種形同變相鼓勵民眾炒房的制度,就造成只要房市看漲,就會越來越多人加入投機,讓房價漲更多─10年前房價飆漲時期,雙北的投機客比重一度高達6-7成,炒房幾成全民運動,就可知其與嚴重。
回頭看看從馬政府時代開始,歷年多次的打房政策內容,可以很明確的說:打房政策最核心與最重要的是要讓投機客不能為所欲為的炒房,最好能把他們都「逐出房市」,即使逐不走、投機客繼續炒房,也要讓他們「付出代價」─繳納重稅。
這也是為什麼當年針對房價飆漲,先是推奢侈稅、之後再推出房地合一稅,基本上都是對短期進出買賣者課以40-45%重稅,而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也是針對多屋者的貸款成數作限制,設法減少其炒房的銀彈。
而從今年7月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首月的課稅情況來看,有4成的交易案件適用35%以上的關稅,而在房地合一稅1.0的2019年、2020年,繳納35%以上重稅的比例大概為17-19%;但以持有時間長短來看,新規定是持有5年以內即出售者就要課35%以上重稅,但舊規定則是2年以內課35%重稅,因此,單由此數字其實不易明確判斷投機客的比重。
不過,由去年仍有17-19%的交易是持有不到2年可看出,投機客比重大概就在此數字上下,在重稅擴大到5年以下後,是否能減少「長線投資客」的數量,仍有待觀察。
在一個自由市場,只要有利可圖,一定會有尋租、圖利、謀財者,因此不論是多嚴厲的信用管制、更高的稅率,都很難讓投機客「歸零」;但如果能把投機客的數量與比例再往下壓到個位數字,打房政策應該就算是成功了。
而如果到此地步,房價仍持續上漲,代表的就是房市需要是有換屋者、首購族等所謂剛性需求存在,這時還要抑制房價上漲,就不能再使用針對投機客的打房招式了,而是要從增加供給─從都市計劃調整、土地釋出、增建公宅社宅等多處著眼著手,才能達到穩定房價的目的。
問題是:現在投機客占比多少?我們有這個數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