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國發會提出由政府負擔額外增加成本的建議,坦白說:初衷好但卻是一個蠢主意。理念上來看,政府提高基本工資,原本就是評估商家足以承擔,而不是存心逼死商家,如果評估提高比率高到商家難以負擔時,當然就不該調漲那麼高。
因此,如果官方認為那些疫情受創的服務業商家,無法承擔6-8%的調漲,就不該硬要提高到此幅度,最後還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請問官員:這是那門子的道理?何時開始,官員享有如此大的「濫用」國庫權利,愛補貼誰就補貼誰─白話文就是:愛把錢給誰就給誰?
執行實務上當然問題更多:那些產業、商家,可以讓政府補貼其因基本工資調漲產生的額外成本?這個補貼又要在何時退場?不必懷疑,其中必然會出現許多尋租套利空間,情況一如疫情的紓困一樣。
官員大概也未想清楚,硬是把基本工資調過高,景氣差的服務業無法承受反受害,景氣佳的工業、製造業則對其勞工幾無幫助,因為受惠者少,真正最大的受惠者可能是外勞。這應該不是政策目的吧?
當然,一個「附帶」卻更嚴重的問題是:這個政府、這些官員,2年來搞了4波紓困,顯然對花納稅人錢到處補貼、撒幣,越來越有「心得」與更習以為常到幾近濫用地步,更遺憾的是:對此已幾乎沒有監督機制。想想,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