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親信門」醜聞的核心人物、前總統朴槿惠的閨蜜崔順實13日遭到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20年徒刑,罰款180億韓元(約新台幣4.9億元)。韓國媒體分析,崔順實有13項罪名與朴槿惠構成共謀,因此崔順實的一審判決,將成為朴槿惠案審理和定罪的風向球。
現年63歲的崔順實遭控18項罪名,包括濫用權力、欺詐未遂、強迫等。檢方認為,崔順實與朴槿惠、青瓦台前首席秘書安鐘範共謀,強迫50多家大企業向崔順實控制的兩家基金會捐款774億韓元(約新台幣21億元)。
崔順實還涉嫌與朴槿惠共謀,向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索討巨額資金,用於贊助女兒鄭維羅(前譯鄭宥拉)的馬術訓練,李在鎔還承諾及提供高達433億韓元(約新台幣11億元)的費用。
幫女兒關說入學 崔順實一審遭判3年徒刑
2016年10月,韓媒爆料在崔順實電腦中發現朴槿惠演講稿,並懷疑崔順實曾審閱和修改演講稿,成為「親信門」事件導火線。隨後崔順實遭到逮捕起訴。2017年6月23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崔順實之女鄭維羅關說入學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崔順實因涉嫌妨礙業務等罪名,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這也是她面臨多項指控中第一項宣判的罪名。
除崔順實外,南韓總統府青瓦台前首席秘書安鐘範一審也被判刑6年,罰款1億韓元,涉嫌受賄被起訴的樂天會長辛東彬一審則被判刑2年6個月。
至於涉嫌行賄的南韓三星少主李在鎔去年8月一審遭判5年,他隨即提起上訴,本月5日二審改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釋,韓媒預料他將重掌三星的經營大權。
收賄為重罪 崔順實二審獲「著情減刑」的可能性小
南韓媒體分析,崔順實的遭控罪名中最重的為「收賄罪」,根據南韓《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收賄超過1億韓元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崔順實承認全部犯罪內容,最高將被判處無期徒刑,且該案已確認的犯罪事實眾多、情節嚴重,崔順實獲酌情減刑的可能性小。
根據南韓《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規定,賄賂須處以犯罪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崔順實共從三星、SK和樂天等處受賄或約定受賄高達592.28億韓元(約新台幣16億元),據此,韓國檢方對崔順實提請1185億韓元罰款(約新台幣32億元)。
依據韓國法律,罰款應在宣判日後一個月內繳納,若崔順實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罰金,韓國法院將對崔順實加判三年以下的強制勞動。特別檢查組相關人士表示,考慮到該案除對社會造成實質性危害外,還消耗了大量國家資源,判處三年的勞役也相當於再判處崔順實三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