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 蔡英文皮要繃緊了

2021-10-29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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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案一審宣判前總統馬英九無罪。圖為2018北檢傳訊馬英九。(盧逸峰攝)

三中案一審宣判前總統馬英九無罪。圖為2018北檢傳訊馬英九。(盧逸峰攝)

北檢重啓特偵組已經偵結的「三中舊案」,經過三年纏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前總統馬英九無罪,判決一出,民進黨「哀鴻遍野」,發言人顏若芳直指,「是民進黨叫你賤賣黨產的嗎?」永遠的總召柯建銘痛心疾首發表「大悲無淚 大嘆無聲」聲明,呼籲檢方務必上訴到底,柯建銘應該放心,馬英九沒有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那麼好的交情,足以讓王「關說」檢方不上訴,這場從特偵組調查偵結、北檢重啓調查起訴、一審無罪,長達十五年的「司法噩夢」,不會這麼快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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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掌控媒體,不知黨政軍退出媒體壓力有多大

馬英九到底有沒有「賤賣黨產」?從他處分黨產的那一刻就是爭議,這是他幫前主席李登輝、連戰扛起的「原罪」,第一,李登輝處分黨產帝寶到中廣售地都能賺錢,因為當時國民黨執政,也沒有「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還能挪用國安密帳(奉天專案)墊付台綜院,此案李登輝無罪,前掌櫃劉泰英則被判刑三年;第二,連戰處分黨產時,民進黨執政,但「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還只是草案,而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剛剛通過;第三,馬英九上任就宣示「黨產歸零」,才會有陳長文律師建議他全數「捐出」,而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到了換照時刻,有「法條上的急迫性」,馬英九不知有沒有一點後悔,當初真該直接讓國有財產局進駐國民黨清算得了,不過,人生沒有後悔藥,政治也一樣,他若真拱手讓出全部黨產,民進黨不會稱讚他,倒是國民黨一人一口水都會吐死他。

顏若芳太年輕,不知道民進黨耍起「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大刀多麼虎虎生風,她應該問問前秘書長羅文嘉,不過,這也不重要,全面執政的蔡政府比扁政府更厲害,不符己意的媒體說關就關,政府操控的媒體勢力龐大,公廣集團都能視中華民國為「幽靈國」,由此觀之,為了「合法」,不肯比爛(起訴書記載馬英九之言)的馬英九簡直比初入政壇時的台北市長柯文哲更像「政治素人」,莫怪檢方欺他,連「為了個人政治形象」都能成為他「賤賣黨產」的罪狀。

地方法院判定馬英九無罪的理由,因為他雖然是黨主席,却不是黨營投資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簡單講,就是不具有違反證交法或背信等罪的身份,至於檢方引以為最重要證據的光碟錄音等,屬「商業談判的話術」或「情緒發言」,且基於當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氛圍,汪海清張哲琛等人限期處分媒體黨產是為符合廣電法規定。判決理由符合法律認知,因為這正是二0一四年特偵組簽結不起訴的主要理由。

20211027-民進黨總召柯建銘27日出席民進黨中執會。(顏麟宇攝)
「三中案」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嘆「大悲無言」。(顏麟宇攝)

監察院的確曾經調查「三中案」違反偵查不公開

相對的,北檢重啓調查却完全忽略時空情境的脈絡,拿中視股價為例,起訴書特別引用光碟一段前立委蔡正元(三中案因為中影,是一審唯一被判有罪者)嗆一股十六元也有人要,當年中視股價已經長年在十元以下,且交易量極少,北檢重啓調查的時候甚至只有五元,此刻稍漲也只在六元上下起伏;用蔡正元的十六元換算為馬英九的「賤賣」,即使不是刻意入人於罪,也是不切實際;遑論用二0一六年才通過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做為論罪依據,更是莫名其妙;不過,民進黨莫名其妙的事做多了,自然習慣成自然,包括追繳婦聯會、救國團、乃至救總、中廣,甚至農田水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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