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天表示,六家電視台在新聞中,翻拍「護鯊哥」臉書恐嚇影片內容,恐會造成模仿效應,妨害公序良俗,對6家電視台共開罰新台幣120萬元。
「護鯊哥」施姓男子在自己臉書拍攝影片,內容指出「讓這些有錢想吃魚翅的人,毒死你;我要殺了你們,知道嗎;我恨死你們了,所以我要毒死你們」、「我打算把這些商家的魚翅羹裡面全部下劇毒,讓這些有錢想吃魚翅的人,毒死你。」
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三立新聞台、中天新聞台、民視新聞台、民視無線台6家電視台在1月31日新聞中翻拍護鯊哥臉書影片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794次委員會議,並於會後召開記者會時宣布,這六家電視台違反廣電法規定,每家開罰20萬元,總計120萬元。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這些新聞引用影片,恐怕會造成模仿效應,導致人心不必要的恐慌,妨害公序良俗,經過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建議,決定開罰,另外,TVBS新聞台雖然在2月4日也有報導護鯊哥新聞,並引用影片,但未全盤引用恐嚇內容,且部分內容已進行後製消音處理,情節較為輕微,因此決議要求發函改善。
副主委翁柏宗說,媒體是公器,應有社會責任,NCC尊重媒體報導取材自由,但取材時應注意閱聽眾感受,引用這種暴力血腥素材,要視情節去做後製,落實編審及內控機制。
另外,電視台福斯警匪頻道106年10月11日播送的「CSI犯罪現場第3季-琴中佳人」,部分畫面及情節呈現命案現場被害者被利器刺傷的血腥屍體鏡頭,強化暴力行為,卻標示保護級,明顯違反節目分級規定,因此,NCC也依法開罰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