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閃辭,引爆內部傾軋不斷問題。內政部長葉俊榮今(7)日表示,救國團雖有其時代背景,但社會團體仍必須合乎《人民團體法》及民主精神,內部組成與運作也應符合規定。
由於救國團長年以「主任當家」制度,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內政部過去已二度發文要求改善,但仍不見改善。救國團6日召開理監事會議,會中「改革派」白秀雄提出更改章程,但卻不被內部接受,慘遭眾人圍剿,現場一度還停電,最後白當場請辭走人。
葉俊榮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受訪表示,內政部會不斷督促、要求其章程必須合乎《人民團體法》規定,至於人事部分,他不予置評。
促轉條例更改路名? 葉俊榮:須由促轉會認定
此外,對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通過,是否更改各地「中正路」等路名?葉俊榮表示,必須由促轉會認定是否具威權象徵,若有所認定,地方政府會根據此及《地方自治條例》推動。
葉俊榮也重申,路名更動是地方職權,有一定程序,未來一切就按程序走,「也不一定會認定」,所以不用急著馬上想未來一定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