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的罪行據說是「害死別人家小孩」、「造成莊稼歉收或天災」、「詛咒別人生病受傷」、「變形為動物或鳥類」、「與魔鬼一起跳舞」、「謀害王室成員」、「與魔鬼簽下賣身契」……她們受到的懲罰通常是綁在木樁上活活燒死,但有時也會先絞殺、再焚屍。
英國的蘇格蘭(Scotland)與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Catalonia),雖然不同國、不同文又不同種,這幾年卻可謂惺惺相惜、此呼彼應。兩個地方都有獨立建國運動,都曾進行全民公投,也都功敗垂成。去年至今,兩個地方再度有志一同,推動一項非常特殊的轉型正義,要求政府正式道歉、平反罪名。這項轉型正義工程時間非常久遠——400多年前,受害者身分相當獨特——女巫。
蘇格蘭在1563年施行《蘇格蘭巫術法》(Scottish Witchcraft Act),正式將獵巫(witch-hunting)法制化,先後掀起5波熱潮,後世稱之為「撒旦恐慌」(Satanic Panic)。直到此一惡法1736年廢除,至少3837人遭到指控,約2500人遭到處決。2500名冤魂中,大約84%是女性。
歐洲,5萬至6萬名「巫師」遭到處決,80%是女性
加泰隆尼亞的狂熱程度也不遑多讓,同一時期約有1000人因「施行巫術」遭到定罪、處決,絕大多數也是女性。歷史學家估計,從1580到1630年間,整個歐洲地區約有5萬至6萬名「巫師」遭到處決,大約80%是女性。蘇格蘭與加泰隆尼亞之外,瑞士、德國、挪威也都血跡斑斑。
航渡大西洋來到北美洲新大陸,世人最熟悉的獵巫審判發生在1692至1693年間,麻薩諸塞灣省(Province of Massachusetts Bay,時為英國殖民地)塞冷(Salem):200多人被起訴,30人被定罪,19人被絞死;19名冤魂中有15位女性。放眼整個新英格蘭(New England)地區,從17到18世紀的獵巫運動受害者,約78%是女性。
從《舊約聖經》〈創世紀〉的夏娃、蛇與蘋果的故事開始,「女性特別容易受到魔鬼誘惑」的觀念在基督教體系根深柢固。
近代基督教史最不堪的一頁
由教會體制與國家機器聯手推動的獵巫,是愚昧、荒誕、殘酷、性別歧視與迫害的同義詞,是近代基督教(尤其新教)歷史最不堪的一頁。然而更不堪的是,許多數百年前的受害者至今背負巫/污名。
所幸近年受到「#MeToo」運動啟發,蘇格蘭一群文史工作者與社會運動者組成「蘇格蘭女巫」(Witches of Scotland)社團,發掘史料,講述故事,呼籲同胞正視自家歷史的黑暗面,更要求蘇格蘭議會(Holyrood)通過法案,平反、赦免那些被教會體制與國家機器聯手定罪的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