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深澳電廠爭議,環保署長李應元在專訪中表示,要求用公投表決要核四還是要深澳,若大家選擇核四,願下台承擔責任。在各界爭執不休中,公投可能是一個「沒辦法中的辦法」,但要注意的是這種公投,引發的問題很可能比解決的還多,而且李應元提出的公投題目顯然根本就錯了。
深澳燃煤電廠環評案通過後,不僅引發地方民眾抗議,社會各界對蔡政府的能源政策亦有疑慮;前總統馬英九日前就說:若重啟核四就沒有深澳問題。李應元就表示,國民黨要核電,「大家可以來表決」,公投題目就設定「是不是重啟核四不要蓋深澳電廠」,若公投結果顯示大家真的都願意重啟核四、關掉深澳電廠,他說:「我下台」。
對於一個上任2年,就讓台灣排放增加、空污惡化,為了種電不惜放水,放任各地的溼地、生態保育區、埤塘等都受破壞的環保署長,其是否下台應該不是一件值得關切的事,甚至可能對環保更有利的事,但拿核四、深澳電廠二選一作公投,卻存在著不少爭議,及許多更值得深思的問題。
要核四還是深澳電廠,隱含的選擇就是要核電還是煤電(或是火電),其實這也是能源政策的定調決策。這當然是直接民主的體現,不過,直接民主的長久存在的爭議與問題也難避免。
以能源政策而言,不必懷疑,這當然是一個高度專業的議題,需要考量者不是僅止於民眾的「個人偏好」,還包括不同發電方式的技術及展望前景、當前及未來的成本預估(及其對電價的影響)、面對的風險、對環境與生態的衝擊、國際的作法與潮流,甚至還有供電自主性與國家安全的考量。
大部份民眾很難在短時間內,消化吸收及了解如此鉅量又龐雜的資訊,從而能作出正確的決策。過去能源政策、供電結構比問題,當然就是專業的官僚與學者專家參與,一起作出決策。
如果我們說透過公投的直接民主,對能源政策作出取捨決策,原本就是要避免「專家獨裁」,尋求「真正的民意」,且在兩方辯駁中,民眾必然可吸收更多資訊,從而作出合理的決定;但在這個案例中,卻又可能出現「不合理的公投範疇」。
依照李應元的說法,公投是要在核四與深澳中二選一;某個角度而言,讓許多「不相干」的人投票,決定要啟用位在貢寮的核四,或要興建深澳的煤電廠,都有詭異難有說服力之處。這就好像雙北的天龍國人公投,決定把台中火力發電廠(或高雄興達電廠),增加10組發電機組強化「南電北送」,或是中南部民眾公投決定在台北市內(例如中正紀念堂現址)蓋一座火電廠達到「北電自足」一樣,反正大家都是「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有這樣的公投嗎?或是說公投可以這樣嗎?這個題目投完後,下次是否要公投「你贊成核三延役還是興達增建火電機組?」,或是拿核四與中火增機組一起公投?顯然,李應元連公投題目該如何抓,都搞錯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