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語文競賽》前身為《臺灣區國語文競賽》,競賽項目包括朗讀、演說(含情境式演說)、字音字形、寫字及作文。隨著臺灣本土化風潮,競賽類別逐步加入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民國89年改稱為《全國語文競賽》。
原住民族語所面臨的困境不同於國、閩、客語
《全國語文競賽》的參加對象分為學生組、教師組和社會組。原住民族語的學生組只設立「族語朗讀」項目。參加「族語朗讀」的學生分成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每一組都有21種族語的競賽語種。然而,原住民族語所面臨的困境完全不同於上述其他三種語言。在現今政治、本土化考量下,原住民族語的傳承還是壟罩在弱勢、被稀釋的危機下。
現今的原住民族,因為早期經濟、政治、婚配考量,原住民紛紛遷移到都市,造成部落人口外移嚴重。不過在主流學習環境中,都市的原住民族仍是少數。目前都市第三代通常不會講甚至也聽不懂自身族語,部落裡面由阿公、阿嬤隔代教養的學童,族語的基礎通常比較好。如此的情況,教育部將原住民族語列入競賽的美意,是否可以達成「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升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的宗旨?
競賽方式帶來的問題
查110學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朗讀〉送件篇目統計表,各縣市的參賽者共有56名。以國小組22名參賽者來說,比賽當場用到9種族語,平均只有2.4名參賽者共通一種族語(意即臺上A參賽者朗讀時,底下只有另一名B參賽者聽得懂),最後大會依參賽人數之比例,分別錄取特優、優等、甲等。這樣的競賽方式帶來以下問題:
一、原住民族占臺灣住民人口不到3%,又是多族語的族群,硬要設定一個朗讀的比較基準並沒有多大意義。
二、參賽者多從校內選拔開始,經過一輪鄉鎮區的初賽後晉到縣市層級的複賽,最後才進入全國層級的決賽。這群賽前接受密集訓練朗讀的參賽菁英,對於推廣族語並沒有太大助益。
三、都市第三代多已不會使用族語,只能藉由競賽前努力背稿,不斷精熟「語音」和「聲情」、練習「臺風」等評比標準。這些賽前的準備,只有經濟能力較佳的家長才能協助。
當然,教育部認為透過語文競賽,提供了原住民族學童一個表現族語的舞臺。殊不知格局過於窄小,一旦將語言、語文定位在工具層次,反而讓學校、家長、學童為取得競賽成績而陷入自顧自的短視格局。
我們當然不會單只寄望《全國語文競賽》肩負復振本土語言的重任,這需要家庭、社區及學校各環節互相配合才能達成。但語文競賽是解決目前窘境的一個良好政策工具。語文競賽的最終宗旨在「弘揚文化」,那麼主辦機關的教育部以及協辦機關的文化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和客家委員會,就必須重新思考競賽的模式是否符合目的,是否真促進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的交流,而不是讓各縣市遠道而來的原住民族學生,在競賽現場各朗讀各的調地拚個上下。